电动代步车上路引争议
自从禁摩后,不少市民选择电动代步车作为出行工具,市民关于是否禁止电动代步车上路的争论就未停止过,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有不同的看法。
反对派:电动代步车不安全
“电动代步车车速快、刹车不好、车架单薄,上路一点都不安全。”番禺社区网网友“cjk1984”坚决反对电动代步车上路。杨先生也坚决反对电动代步车上路,“经常看到电单车横过马路,乱冲交通灯,如果普及的话,盗窃案件可能也会上升不少。对汽车司机而言,电动代步车上路就是和汽车争抢有限的道路资源。一名司机告诉记者,他最怕电动代步车在马路上乱窜,“电动代步车属于非机动车,却偏要在机动车道行驶,而且不停的改变线路,穿梭于汽车之间,即使按喇叭也不躲避。”目前,电动代步车与汽车常发生碰撞事故,并有逐步上升趋势。
支持派:电动代步车环保节能
“在番禺禁止电动代步车上路不符合实际。”番禺社区网网友“yncnemo”说,番禺区域较大,公共交通设施又不能满足市民需求。每天开电动代步车上班的刘小姐告诉记者,她上班的地方没有直达的公交车,转车又比较麻烦,“对工薪族而言,每天打的上班是不现实的。”“如今国家提倡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电动代步车正符合这一点,而且国内许多城市都允许电动代步车上路,为什么番禺就不允许呢?”刘小姐对此感到迷惑。对于送水、送气等靠电动代步车谋生的市民而言,禁止电动代步车上路无疑断了他们的生路。
中间派:电动代步车应持证上路
部分理智的市民则表示,禁止电动代步车上路这样“一刀切”的方法是不合理也不科学的,电动代步车需要的不是“禁”,而是“管”。首先要抓的就是电动代步车的安全生产质量,严格查处制造、销售不合格电动代步车的商家。其次要提升电动代步车驾驶者的素质,加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制定安全驾驶准则让其遵守,并安排必要的驾驶技术考试,让驾驶者持证上路。而每一台合格的电动代步车在上路之前必须登记,以便交警部门更好的监管。上路的电动代步车在一定的时间内须到交警部门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超过上路时限及质量安全不合格的予以报废。也有部分市民建议政府为电动代步车开通专用车道,规范管理则可避免再次出现电动代步车占道抢道行驶的情况。
他山之石:上牌管理和登记管理
近年来对电动代步车实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是各大省市的普遍做法,比如上海、天津、武汉、福州和江苏泰州等地,实行“管理上路”的做法;即使对电动代步车全面放行的成都、南京、宁波、温州等地也规定,电动代步车必须上牌领证,接受规范化管理。
2005年7月,浙江省对电动代步车采取“先公告,后登记”的方式:电动代步车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并经公告后,再进行登记。北京市要求,自2006年1月4日起,凡符合国家标准,并被列入北京市电动代步车产品目录的电动代步车可以进行登记,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今年5月正式实施《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规定,电动代步车必须上牌办证,电动代步车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代步车登记事项及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监制。按福州市相关规定,电动代步车上牌时,必须符合“国标”,接受车辆检验,车主要提供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及产品合格证。对改装、拼装的电动代步车,不予登记领牌。从今年8月开始,邯郸市也开始对电动代步车实行实名制管理。电动代步车挂的是“标识牌”,它是为经过检测审核进入相关部门正规管理程序的电动代步车配发的合格标识。给电动代步车上“户口”已经成了电动代步车管理的大趋势。
在我区,符合标准的电动代步车可以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制定符合标准的电动代步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对于不符合以上种类条件的超标电动代步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中的摩托车,一旦无证上路行驶就属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将依照机动车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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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