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天,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的发展已经释放了明确的信号。2011年3月18日,公安部、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结合实际,设定“超标”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超标”车。引导电动自行车回归到国家标准下健康发展,已经刻不容缓。
电动代步车、电动自行车虽然小,但是牵扯到千万普通百姓的出行。是考验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道大考题。对于超标的电动代步车、电动自行车该禁、该罚。对于合标的电动代步车,如何通过精细化、动态化、人性化的交通管理与服务,为其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政府要动的脑筋还很多,不能搞简单粗暴的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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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