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普勒胎心仪的安全性
声波是一种物理因素,一种能量,存在一个安全剂量的问题。超声对人体或胎儿有害还是无害,关键在于超声的剂量,也叫阈值安全剂量。就是说,当使用的超声剂量小于这个值时,它是无害的,反之大于这个值时,则可能会产生有害的效应或损伤。就象人接触 220V 的电压会触电,但对电池等低压电源则不会有任何不良反应。
对于传统的B超,美国FDA(食品药物管理局)曾经实行声输出专项限制为 720mw/cm2,现在这一标准更为放开。在我国的国家标准“医用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 GB16846 -1997”规定“只要低于某一声输出水平,则制造商不必提供技术数据,选定这组数据的基础是将产生热或 空化现象生物危害的可能性小到可忽略不计。设备免于公布条件:对空间峰值的时间平均声强的免公布水平为 100MW/CM2”。多普勒胎心仪所用的也是超声原理,但其声强远小于普通的 B 超设备。 国际超声医学界有一个 ALARA 原则,就是“以尽可能低的声输出获得所需要的信息”。而通过CE的多普勒胎心仪在设计上更注重了这一点,其实测功率 < 1 mW/CM2,标称功率 < 4.5 mW/CM2。
超声诊断在孕期保健中是不可替代的,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产科领域较为理想的简单、可靠、无痛、无创伤、无辐射、安全的检查诊断方法。一般情况下,在妇产科应用超声,对胚胎和胎儿有否潜在的危害的问题,国内外均作了大量的研究,证实不会招致胎儿畸形,诊断性超声为患者带来的益处要远大于其带来的相应风险。
虽然多普勒胎心仪功能上可供妊娠 11-15 周孕妇对胎儿进行自我监护。但 孕早期监护的临床意义不如妊娠中,晚期的显著。 另外妊早期的胎儿处于器官分化阶段,要严格把握使用指征。所以,如无明确指征,妊娠15周前不建议进行自我监护。对于孕 15-28 周以后的孕妇,几十年来国外类似产品的应用经验证明每天 3 次,每次 1 分钟的监护是安全的。对于孕 28 周以后的孕妇,胎儿分化完全,可以加长监护的时间和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