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农村地区地域广大、人口众多,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多发、高发的态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表现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屡打不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过期变质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及原料来源不合法、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依然存在。
国家食药总局食监二司司长张靖介绍,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伪劣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食药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理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以及生产经营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工商部门将集中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傍名牌”“山寨食品”等侵权仿冒、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
专项整治期间,国务院食安办将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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