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计划,紧紧围绕各项医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医改保障财政职责,一是根据国家省有关医改政府补助政策总体要求和2011年上级财政补助标准,结合市县财力状况,科学合理确定了市与县区的分担政策。二是积极配合医改办和各成员单位,研究和制定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费用实施办法、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办医、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医改各项配套政策;参加了对县市区医改的督查工作。三是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配合市审计局开展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债务清理核查工作。四是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为支持打击食品违法添加剂,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绵阳市食品安全宣传、督查和食品药品抽样检测;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支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组建和市药检所检测环境的改善。五是及时下达上级财政补助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医改政府补助资金,督促县级财政到位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保证了医改政策的顺利执行。
截止9月10日已下达医改政策性补助中央省市资金9.88亿元,分项目看新农合当年所有上级补助资金6.79亿元已全部下达;城镇居民医保资金1.16亿元,除中央补助资金为97%外,省、市资金已全部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0.9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已达80%,省市资金已全部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偿资金0.44亿元已全部下达;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补助、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补助、村卫生室补助和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等资金0.5亿元。下一步主要是督促县级财政抓紧足额到位本级财政应配套资金。
(责任编辑:王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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