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吉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暨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在吉林市召开。吉林省51个县(市、区)列入城居保试点,34个县(市、区)列入第三批新农保试点,使吉林省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覆盖范围分别达到88.3%和85%,分别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8.3和25个百分点。这标志着吉林省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从制度层面上实现了“全覆盖”。副省长王化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9年开始,吉林省先后有19个县(市、区)列入国家第一、二批新农保试点。截至今年8月末,全省试点县(市、区)应参保190万人,实际参保162万人,参保率达到85%,为39万名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发放养老金2.8亿元,为进一步扩大试点积累了宝贵经验,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吉林省第三批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顺利启动。
王化文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统筹谋划,周密安排,确保城居保试点顺利开局、新农保扩大试点稳步推进。一是要充分认识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这两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步骤,是实施“富民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二是要准确把握城居保和新农保试点的政策要点。要正确理解两项试点“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在普惠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各试点县(市、区)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政府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要健全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面向城乡居民的工作平台和服务场所。要加强基金监督和管理,纳入财政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吞、挤占、挪用和冒领。三是要扎实推进城居保和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协调配合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实好,把好事办好。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负责人,吉林市、前郭县、敦化市、公主岭市政府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
(责任编辑:王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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