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 昊)近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12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有40个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示内容与批准不一致或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存在标示信息不全,重要的技术参数等信息缺项,擅自夸大宣传或增加产品功能等问题,占抽检产品总数的18%;长沙新顺昌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新顺昌牌XSCYJS-20型一体化净水器,因微生物超标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于去年4月~7月,对16个省(市、区)124家企业的228个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水质处理器、水处理材料、消毒剂和灭菌包装物进行了监督抽检。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还发现,抽检产品中有8个产品擅自改变了配方和生产工艺,与卫生许可档案不一致,占抽检产品总数的4%;在抽检的39个皮肤黏膜消毒剂产品中,有6个产品的生产企业没有进行30万级净化车间改造,不符合相关要求。
《通报》要求,对生产企业擅自改变产品生产条件及配方、降低生产工艺要求、标签说明书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产品不合格的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要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召回已进入市场的产品,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