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刘泽林)近日,海南省原则通过了《海南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按照方案,该省将认真实施“东西南北中”卫生发展战略,积极采取加大财政投入或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等措施,重点建设岛东、岛西和中部3个医疗中心,以及海口、三亚南北2个高端医疗康复保健基地。
方案提出,到2011年,该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巩固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此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急救医疗、康复疗养设施和能力建设,不断适应和努力满足该省人民包括来琼投资、旅游、居住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该省将继续巩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成果,参保率稳定在93%以上;到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2011年筹资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2011年年底以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