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 宁)1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网站发布公告称,因五日牌减肥茶等4种保健食品在媒体上长期大量刊播严重违法广告,经多次告诫、查处仍不予改正,严重扰乱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局决定暂停其销售,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4种刊播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为:今朝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日牌减肥茶、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御生堂牌丹参红花茶以及广州润仕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长沙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正点牌减肥片。
国家药监局要求,广告发布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责令企业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发布违法广告的相同媒体版面或时段发布更正启事;各地要加大对上述产品广告的监测,发现其他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一并按上述要求处理。被暂停销售的产品如拟恢复销售,企业必须向广告发布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是否恢复销售视整改情况而定。
4种刊播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为:今朝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日牌减肥茶、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御生堂牌丹参红花茶以及广州润仕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长沙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正点牌减肥片。
国家药监局要求,广告发布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责令企业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发布违法广告的相同媒体版面或时段发布更正启事;各地要加大对上述产品广告的监测,发现其他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一并按上述要求处理。被暂停销售的产品如拟恢复销售,企业必须向广告发布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是否恢复销售视整改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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