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 政7月13日从卫生部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日前下发新医改方案配套文件之一 —— 《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新农合补偿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自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
新农合制度到2008年已经实现全覆盖,目前参合人数已达8.3亿。《意见》要求,新农合将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强化资金监督管理。2010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的150元中,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确有困难的地方可分两年到位。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困难地区可分两年到位。
《意见》指出,各地要采取多种综合措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表示,尽管新农合筹资数额正在不断提高,但依然处于较低水平,控制医疗费用是新农合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有关部门正积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约束作用。此外,卫生部正在研究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有关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性的监管等方面的政策将会陆续出台。
《意见》考虑将农村流动人群纳入新农合保障范畴。聂春雷介绍说,新农合制度将全面实行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时获得补偿的办法,同时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参加新农合,探索在农民工务工城市确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农民工就医报销。
聂春雷表示,根据《意见》要求,全国将逐步建立新农合监测网络,有关部门还将加强配合,做好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技术、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方面的有效衔接,做好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相关政策及经办服务方面的衔接。
新农合制度到2008年已经实现全覆盖,目前参合人数已达8.3亿。《意见》要求,新农合将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强化资金监督管理。2010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的150元中,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确有困难的地方可分两年到位。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困难地区可分两年到位。
《意见》指出,各地要采取多种综合措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表示,尽管新农合筹资数额正在不断提高,但依然处于较低水平,控制医疗费用是新农合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有关部门正积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约束作用。此外,卫生部正在研究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有关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性的监管等方面的政策将会陆续出台。
《意见》考虑将农村流动人群纳入新农合保障范畴。聂春雷介绍说,新农合制度将全面实行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时获得补偿的办法,同时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参加新农合,探索在农民工务工城市确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农民工就医报销。
聂春雷表示,根据《意见》要求,全国将逐步建立新农合监测网络,有关部门还将加强配合,做好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技术、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方面的有效衔接,做好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相关政策及经办服务方面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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