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平安 吴 刚□
7月13日,在世界卫生经济大会特设的中国论坛上,卫生部副部长尹力介绍了我国今年出台的新医改方案。学者们就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医院经济管理、新时期的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以及探索中的中国基本药物制度等4个主题,展开了充分交流。
管办分离既要分权也要形成有效制衡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经济学博士吴明说,分析2007年的统计数据发现,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有近2万所,服务量占全国医疗服务市场的80%以上,显示了绝对优势,并在医疗急救、社会突发事件人员救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吴明认为,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手段管理医院,但实际操作中“出资人”职责不到位,对公立医院人、财、物、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管理都不能形成实质上的约束力。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医院管理者拥有很大的自主权,并形成了实际上的两权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也形成了事实上的管办分离——因为政府既没有“办”,也不太“管”。
吴明认为,政府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要求“所有者”不管自己的资产是毫无道理的。但政府也不宜直接干预医院的经营,而应该着眼于选择适宜的干预和控制手段,并掌握干预和控制的程度。
吴明认为,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势在必行,而管办分离的核心是在分权的同时加强控制和约束。但是政府举办权和监管权分开,无论是在一个部门还是在不同的部门,分离后能否解决问题、是否会出现新的扯皮和管理不畅等问题,都需要认真权衡和评估。如果政府职责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控制和约束,就不能达到制衡的效果。
公立医院补偿渠道将由3个缩减为2个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规划价格处负责人于世利说,新医改将通过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
今年出台的新医改方案提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
于世利认为,未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重点是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还将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以及药品供应商之间的谈判机制及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的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
于世利说,当前最主要的工作是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具体途径是增设或调整诊疗费、护理费、挂号费,适当提高手术费、床位费等,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同时逐步弱化药品差价收益。
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制度要实现四方面衔接
包括新农合在内的新时期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研讨,是本次世界卫生经济大会中国论坛上的一大亮点,也是国内外与会专家学者提问热情最高的话题。胡善联、毛正中、张振忠3位专家逐一解答了提问。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张振忠提出,新农合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在4个方面实现制度衔接,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民的看病问题。
第一个层面是医疗救助基金资助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这是两者衔接的最基本层面;第二个层面是医疗救助基金为救助对象支付新农合起付线以下费用,目的是提高救助对象的受益率;第三个层面是新农合报销后,医疗救助基金对救助对象进行二次补偿,旨在提高救助对象的受益程度;第四个层面是医疗救助对支付超过新农合封顶线以上部分的费用后,显著影响生活的非救助对象进行临时救助,目的是解决边缘人群(潜在的贫困人口)面临的问题。
张振忠以封顶线为2万元的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标准举例说明,医疗救助支付新农合起付线以下费用,在100元~300元之间,合作医疗报销40%~60%,医疗救助补助40%~50%,使自付部分比例降低到10%~20%。而超过2万元封顶线时,医疗救助制度提供临时性救助。对于3万元~5万元的大额医疗费用,则由医疗救助制度帮助联系慈善资金进行补偿。
张振忠认为,医疗救助是公民遇到灾难性的卫生支出时的安全保护网,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以农民家庭经济收入为依据,且不能以医疗救助制度取代其他救济制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