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 宁)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远红外腰椎痛消贴等3种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内容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适用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种广告的具体违法事实为: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腰椎痛消贴,其批准的适用范围为“腰椎退变引起疼痛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战胜椎间盘突出的不出血的中药手术刀”等。成都牧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痛康膜走珠器,其批准的适用范围为“腰椎间盘突出等及软组织损伤等人群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快速起效,三月全好”等。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久痛康膜,其批准的适用范围为“缓解风湿性关节炎等疼痛引起的疲劳”,广告宣称“30秒药液渗进骨头缝、3分钟药液变成透明膜、30分钟酸麻肿胀消大半”等。
3种广告的具体违法事实为: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腰椎痛消贴,其批准的适用范围为“腰椎退变引起疼痛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战胜椎间盘突出的不出血的中药手术刀”等。成都牧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痛康膜走珠器,其批准的适用范围为“腰椎间盘突出等及软组织损伤等人群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快速起效,三月全好”等。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久痛康膜,其批准的适用范围为“缓解风湿性关节炎等疼痛引起的疲劳”,广告宣称“30秒药液渗进骨头缝、3分钟药液变成透明膜、30分钟酸麻肿胀消大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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