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将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进一步缓解公立医院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三甲医院实行预约诊疗
急诊病人先抢救后交费
湖北省今年将在医院改革中推行多项惠民便民措施,包括预约诊疗服务、错峰服务、优质护理服务等。
方案要求,全省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社区转诊预约的优先诊治,到2011年底,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
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提供预约挂号、叫号、报告单打印等服务。急诊病人实行“三先三后”,即先就诊后挂号、先抢救后交费、先住院后办手续,确保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和救治的及时有效。全省三级医院普遍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
检查结果同级医院互认
实行全省病历“一本通”
为避免重复治疗给患者带来负担,省政府明确要求,逐步在全省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实行全省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一本通”。
据了解,武汉城市圈相关试点工作已经铺开。今年4月,省卫生厅出台《关于武汉城市圈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放射检查资料互认暂行规定》。互认项目选择稳定性好、质量比较容易控制和费用较高的项目。细则还规定“不予互认”的情况,包括病情变化者;检查的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者;急诊、急救患者等。
门(急)诊病历“一本通”也是一项惠民举措。今年6月起,试点鄂州市各医疗机构已经将不再印制本机构自行设计的病历,而使用全省统一的“湖北省医疗机构门(急)诊通用病历”。就诊者可持通用病历在省内不同医疗机构就诊。
参保者收个人自付部分
其余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今年,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湖北省将促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同时,药品费用增长率等控制管理目标,也将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
针对群众遇到的看病需先“垫支”、为报销医药费用“跑腿”、“排长队”等现象,省政府要求,公立医院对统筹区域内的参保者只收取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直接结算。明显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金额。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医院拨付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并及时足额结算医疗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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