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文,严禁各级医疗机构采用“假出院”等方式分解住院,或简单机械地限制病人住院天数。上海市卫生和医保两部门还将开展联合执法,将医院“假出院”等违规行为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针对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限制慢性病人用药、不配备病人治疗必需药品;过度使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等情况,此次上海发布的规定中指出,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三级医院要推广以预储值为主要方式的“一站式付费”,部分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病人“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医疗机构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应开具2周—4周处方用量。严禁以各种名义要求参保人员自己承担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费用。
(责任编辑:姚青 实习编辑:伍泳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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