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分析神木医改方案,叫“全民”是合适的,说“免费”则是误解。方案突出的特点有两条,一是只要是神木户籍,资金统筹方法和筹资标准虽然不同,但其享受的标准是一样的,即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农民,报销的比例是一样的,这是很大的进步。二是自付比例小,起点低封顶高,可报销比例达90%,而且包括一些外地不能报销的项目,如一些高端消费项目,此外在北京还有六家定点医院。这两个特点完全是符合医改精神的。
过分指责神木有失公允。“神木方案”是以地方自身财力保障为主的一项民生制度,决策是中规中矩的。其对医改“顶层设计”的突破,其享受标准高于沿海地区,是不应该受到指责的。近有报道某直辖市今年开始试点改革公费医疗制度,并选了一个以农村为主的区为试点单位。大家不要以为这个市在创新。其实在1998年国务院发出44号文件,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各地基本上都完成了公费医疗改革,实现了公务员公费医疗与城镇医保并轨。而这个城市是在11年以后才开始试点,是不是太慢了一点?如果说我们对低、差、慢能够容忍允许的话,为什么不能容忍允许高、好、快呢。
“神木方案”有没有可商榷需完善之处?个人管窥有三。
一是钱的问题。神木不差钱,但钱的所有权是人民的,政府是花钱的执行者。财政的钱要用得恰到好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对于人民的需求,财力总是不足的,蛋糕真正切好不容易,拿财政支出八分之一来支付医疗保障的报销,其基数已经是很大了,须知医疗的报销开支的底线是十分刚性的。民生非医疗一途,除了执政理念外,钱决定着结果。
二是医疗过程中一个合理而必要的医疗技术方案的形成,需要严格的外部监管、医生的成熟技术和患方的理智选择三方的共同努力,如果三缺一,势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流失。神木现在已经有不少独创的制度,如委派稽查员制度,资金限额管理制度等。按照一般规律,一项管理性技术制度的被破解周期也就是三年时间,就是说现行十分有效的制度,三年后就必须要有新的补充完善。而在第一周期内的监管重点还不应该在医疗措施的合理性,而在于坚决打击弄虚作假。
三是神木的方案暂时具有孤例的特征,现在要后退是不可能的,群众不会答应。但不妨在适当的时候,在指导思想不变、开支总量不减、群众实惠不少的前提下,把目前的报销制度设计为“两层楼”结构。即底层是按照国家和省的方案精神,采取和全省或陕北大多数县相一致的方案A,第二层是神木自己“加层”的报销方案B,总的报销水平C=A+B。这样也许管理成本会增加,但在制度的可持续性、照顾统筹区域之间平衡、实行异地结算、进一步扩大统筹区域,乃至实施全地区全省的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预留好接口。
浙江 徐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