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卫生厅出台《浙江省实施全省统一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到2011年年底,全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诊疗服务。到2012年年底,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逐步提供影像、检验、超声、入院等预约服务。
《方案》提出,所有预约挂号均采取实名制,预约执行情况将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回头看”的检查内容。各医院开放所有普通门诊号源,开展分时段预约。专家门诊(含特需门诊及名医门诊)应提供75%的预约号源。要优先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预约就诊服务,并优先保证该途径的专家门诊和急诊病人的预约号源。
《方案》要求,建立患者诚信预约制度,如患者在预约成功后,不按时就诊,又没有取消预约的,将被视为违约。
(责任编辑:陈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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