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法律上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但近年来不少产妇却选择通过香港私人诊所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南都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从去年4月起至目前,深圳共查处5宗非法赴港胎儿性别鉴定案件,均于去年发生在罗湖。罗湖区卫监所所长黄辉鹏表示,对参与赴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中介最高可罚款3万元,对经批准再生育的孕妇处罚甚至可能不再安排再次生育的资格。
调查
一中介半年做了37单鉴定性别生意
据罗湖卫生监督所介绍,目前从内地中介到香港私人诊所再到化验机构,灰色产业链已初具规模。由于深圳毗邻香港,口岸交通方便,一些不法机构选择隐藏在口岸附近,分支则遍布全国各地,或设立联络处或网络服务。由于香港法律对性别鉴定及终止妊娠没有特别规定,一些不良机构或个人利用两地法律不同而谋利。或组织孕妇赴港抽血,或在内地抽血后再安排专人携带出境。
罗湖区卫监所所长黄辉鹏介绍,去年4月有报道称深圳某公司介绍内地孕妇通过抽血方式到香港做胎儿性别鉴定,接到线索后区卫监所监督员立即赶赴该公司所在地址检查,现场查见快递单、预约登记表、母血清筛选报告一批,并确认该公司有介绍内地孕妇到香港做胎儿性别鉴定业务。
经调查,该公司自2012年10月初至2013年4月通过网络发帖推广介绍他人至香港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业务,然后通过Q Q和电话联系,与顾客达成一致后,由该机构替顾客向香港的妇产科医生预约,并带领顾客至香港妇产科医生处抽血,或在内地抽血后,将标本送至香港检测机构检测,利用基因技术判断胎儿性别。该机构会向顾客收取一定费用。
“调查显示,该机构共介绍37例顾客去香港做胎儿性别鉴定,暂未发现有深圳孕妇鉴定胎儿性别的情况。”黄辉鹏表示,并不排除深圳孕妇自己过关进行胎儿性别检测的情况。
处罚
对中介最高可以罚款3万元
对赴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如何处罚,黄辉鹏表示,对中介最高可罚款3万元,对经批准再生育的孕妇而言,甚至可能不再安排再次生育。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将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黄辉鹏说,“经批准再生育”通俗的说就是孕妇获得了准生证,对这一类人群,在怀孕过程中如果出现终止妊娠,需通过卫生部门批准方可进行。如果因一些客观原因导致胎儿流产,医院将提供相关证明,情况属实后才能安排孕妇再次生育。也就是说,如果因为胎儿性别问题而擅自人为终止妊娠的,将不再安排生育。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直接参与操作和组织操作“两非”行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均属违法。全市已将“存在非法组织妊娠妇女进行‘两非’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列进“两非”打击范畴。市民举报一经查实,将获5000元奖励。卫生计生部门也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违法事实的查处力度。
建议
处罚即要考虑威慑力也要有弹性
虽有规定,记者发现对“不再安排生育”的前提是该孕妇“经批准再生育”,而对未经批准已妊娠的孕妇,就不存在这样的处罚。对此,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认为存在法律漏洞。
香港私人诊所对早期妊娠妇女通过血验鉴定胎儿性别大多针对的是七八周左右的孕妇。就孕妇申请再孕时间看,主要从怀孕后三四个月开始,也就是说,在向政府部门申请批准再生育前,孕妇便有可能通过检测提前获知胎儿性别。因此,孕妇主观上存在两种可能,可以选择继续妊娠的同时向政府申请批准再生育;或者选择私下终止妊娠,而计生部门根本不知道,也不影响申请再生育指标。
“从法律上来说,这确实会导致钻空子的可能性。要填补漏洞,不仅需要完善地方性法规的配套文件,将‘批准再生育’的条件和要求细化,减少钻空子的机会;同时也要从严打击‘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违法医疗行为,双管齐下。”毛鹏建议。不过,对于“不再安排生育”的后果,毛鹏建议未来操作中要有所区分,“现实社会中,提前终止妊娠的情形,既有可能是因为胎儿性别不理想而提前终止,也有一些是因为胎儿的到来超出预期,当时的客观情况确实不适合要小孩,所以需要提前终止妊娠。立法部门在拟定法律后果时,既要考虑威慑力,但也要有一定的弹性,允许后一种情形的人有合适的救助渠道,不要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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