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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4人吃完海鲜进医院 饭店称是食用海鲜过量

发布时间: 2021-07-15 18:06:52      来源:http://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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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的肖女士仍感到头疼  吃完一顿海鲜大餐后,她和三名同事上吐下泻,都住院了。   9月6日晚间,在铁西区保工街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7名同事来到位于铁西区北一东路万达广场3楼的圣鲸美食汇自助餐厅就餐



住院的肖女士仍感到头疼


  吃完一顿海鲜大餐后,她和三名同事上吐下泻,都住院了。

  9月6日晚间,在铁西区保工街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7名同事来到位于铁西区北一东路万达广场3楼的圣鲸美食汇自助餐厅就餐。第二天一早,共有4人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呕吐和腹泻。

  4个人吃完海鲜自助住了院

  9月9日上午,沈阳晚报记者在奉天医院病房内见到了4名住院患者。其中,29岁的肖女士是症状最严重的,被诊断为急性细菌性痢疾。

  “医生说肯定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但是不是食物中毒,医生也不能下定论。”肖女士说:“我们一共7个人去吃饭,只有我们4个人吃了螃蟹。结果这顿饭过后,我们4个人全倒了。我吃的最多,大概有20只,所以我现在也是最重的。”

  同事小孙说,他们是同一家房产中介的同事。9月6日,店长组织他们一起到圣鲸美食汇自助餐厅聚餐。“他们4个人爱吃海鲜,吃了很多螃蟹。第二天上班时,肖姐就直接请病假没来,另外3个人也一直上厕所。后来肖姐打电话说,她可能食物中毒了,让另外几个人都过去查查,结果医生都要求住院。”

  饭店垫了8000元就不再负责

  小孙说,她去过饭店要说法。饭店在核实后,先后3次给4名病人垫付了8000元费用。可是,随着治疗的进行,饭店却拒绝再垫款,并提出走司法程序这一说法。

  小孙拿出与饭店负责人谈话时的一段录音。录音中,一名男子表示,饭店会承担4名病人的医疗费用。肖女士等人认为饭店会对他们的治疗负责到底。可到第二天,饭店的态度却发生了变化。

  “因为是4个人,每个人光验血一项就要800元,确实费用很高。后来饭店有一个负责人说,再拿出10000元。但8000元钱只用了一天,10000元根本不够。”小孙说,饭店也承认自己在提示上没有做到位,造成了一定的疏忽。而4人同时发病,也并非偶然。

  垫款在经理口中变成了“借款”

  昨日下午,在圣鲸美食汇自助餐厅门外,沈阳晚报记者先被拒绝进入店内,在经过长达半个多小时的沟通后,李经理终于接受了采访。

  李经理表示,圣鲸美食汇不是一家小餐馆,很注重信誉,进购的螃蟹都很新鲜。他怀疑,是肖女士一行人吃海鲜和凉啤酒导致发病,或者由于他们过量食用了海鲜。

  对于饭店先行提供的8000元治疗费用,李经理说这只是“借款”,“毕竟他们在我们饭店吃饭后住院了,他们说自己没有钱,我们就借他们8000元先治疗”。李经理认为,这笔钱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并非承认肖女士等人在饭店吃饭导致中毒,也否认了饭店一方曾想进行私下和解。

  “孙女士想管我们要3万元,可无凭无据,我们怎么能给?”李经理说,他欢迎任何部门来饭店进行检查。沈阳晚报记者提出看一下饭店螃蟹进货的单据,或未加工前的螃蟹到底新鲜不新鲜,但被李经理拒绝。

  维权应第一时间保存食物证据

  在饭店的前台,小孙找到一张温馨提示,提示中告知了5点食用海鲜的合理方法,而最后一句话是“如您没有合理食用海鲜产品而引发腹泻情况,本店将不负相关责任”。

  “这个之前都没有,就是出这个事以后才贴上去的。”小孙说,最重要的是,现在饭店专门开辟了一个加工区,将原来已经做熟的螃蟹又重新煮熟一次,“熟螃蟹再煮一次,什么意思?”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表示,肖女士等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举证很困难。如果发现食物中毒的症状,应第一时间保存食物作为证据,并进行封存。(记者 刘钊 文并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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