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 宁12月12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09年始建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正式建成,于当日接受总体验收。2012年1月~11月,各地通过该系统上报药品监测报告1081535例,同比增长57.6%;上报医疗器械监测报告155125例,同比增长68.4%。
据悉,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覆盖国家、省、地市、县4级监测机构和药械生产企业、药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用户总计92561家;涵盖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3个平台,以及关联评估、专家评审、监测报警、查询统计4个应用系统。系统应用前,各地上报的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生产厂家、不良反应4项信息的规范率为90%、25%、54%、84%;系统应用后,分别提高至99%、72%、98%、92%。今年5月至今,药监部门通过该系统,及时发现、预警4起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系统还能利用信号检测方法,挖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发现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说明书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根据国家药监局2011年下发的《关于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力争用5年时间,逐步健全全国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监测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据悉,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覆盖国家、省、地市、县4级监测机构和药械生产企业、药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用户总计92561家;涵盖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3个平台,以及关联评估、专家评审、监测报警、查询统计4个应用系统。系统应用前,各地上报的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生产厂家、不良反应4项信息的规范率为90%、25%、54%、84%;系统应用后,分别提高至99%、72%、98%、92%。今年5月至今,药监部门通过该系统,及时发现、预警4起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系统还能利用信号检测方法,挖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发现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说明书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根据国家药监局2011年下发的《关于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力争用5年时间,逐步健全全国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监测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