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人民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任职“对调”,引发业界关注。
5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一则人事任免通知:河南省政府决定免去顾建钦的河南省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任命邵凤民为河南省人民医院院长。同时,任命顾建钦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
公开信息显示,顾建钦曾任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邵凤民则是知名的肾病专家,从基层医师做起,逐步走向管理岗位。2015年9月,两人开始搭班子,顾建钦任河南省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邵凤民任该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有媒体将此称为“钦民组合”。
截至此番任免,该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实现了“对调换位”。
医院领导班子密集调整
据“医学界”观察,起于201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意见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党委统一领导医院工作,二是院长主持医院行政工作。
此后,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开始在各省市纷纷落地。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浙江、山东等地多家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纷纷“换帅”。其中,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等4家医院几乎同时进行了人事调整。这也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中首批启动实施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的单位。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夏建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次人事调整的重要目的在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不久后,济南市卫计委也发布关于任免通知,涉及当地多家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的职务调整。
背后有何深意?
短时间内,河南、浙江、山东等地多家医院领导职务变动,是单纯的人事任免,还是背后另有深意?
“医学界”注意到,上述人事任免的通知,都有一个共同点——几乎所有的调整都聚焦在医院院长和医院党委书记两个职务间。这一变动,如果追根溯源,还得追溯到我国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上来。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通常是院长负责制,以往的政策也一再强调院长的主导地位。
而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后,医院党委和院长在定位上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上述中办印发的《意见》内容要求: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后,医院的财务、人事等很多具体事宜都不再是院长负责,医院的第一责任人变成了书记而不是院长。医院党委将通过集体决策对公立医院的运行起最后的决定作用,而院长不再担任“决策者”,转为执行层面。
这就意味着,大多数的院长不再可能兼任党委书记。而党委书记兼任院长的,则会实行专职副书记来抓医院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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