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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停职,副院长免职!孕妇输液药品过期3个月有了官方回应

发布时间: 2020-04-12 10:19: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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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长安区妇幼保健院为孕妇输过期葡萄糖注射液事件,发表了情况说明。  说明中公布了处罚结果对长安妇保院涉事的院长停职、分管副院长免职;其余8人正在按

  今天(4月15日)中午,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长安区妇幼保健院为孕妇输过期葡萄糖注射液事件,发表了情况说明。

  说明中公布了处罚结果:对长安妇保院涉事的院长停职、分管副院长免职;其余8人正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根据情况说明:2019年4月11日17时44分,患者王女士到长安区妇幼保健院就诊,入院诊断后给予补液等对症处理。4月12日6时20分左右发现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已过期,立即终止输液。同时,由值班医师陪同前往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进行就诊,经检查,患者无不良反应。

  而根据相关新闻报道,王女士已经怀孕6周,这一点官方情况说明中并没有提及。

  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对当时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进行认定,确属过期药品。随后,对区妇保院库房、药房300余种药品进行了全面排查,均为有效期药品。

  对于事发原因,说明中表示,经过调查:一是由于药房人员将前期柜台的过期液体和新补充的液体混放,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不细致,存在未按规定操作的失职问题;二是当班护士未按规范操作,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三是医院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制度不严、监管不力。

  药品管理和使用有在医院内有严格规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质药论处。

  值得一提的是,这条《关于长安妇保院输注过期10%葡萄糖注射液的情况说明》是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长安卫计”中的唯一一条信息。而系统显示:2018年8月9日,@长安卫计 加入微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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