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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离残疾人依然有距离

发布时间: 2021-07-18 00:44:57      来源:来源:<a href="http://www.jkb.com.cn">健康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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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7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告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时指出,我国残疾人康复服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赵  超)在27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告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时指出,我国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但多数地方康复机构少、资源不足、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无法为残疾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李建国说,目前,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康复服务机构1.5万个,在874个市辖区和1823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18.6万个。“十一五”期间,有1037.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2010年,国家将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减轻了残疾人的医疗康复费用负担。但从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查统计来看,有相当数量的市、县迄今没有康复服务机构。全国多数地方的社区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非常有限。据统计,全国54.7万个社区(村)中,有30.2万个社区(村)没有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占全部社区(村)总数的55%。

  对此,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各地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财力和基金承受能力,适当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康复项目。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应由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卫生室的康复服务功能,使残疾人就近接受康复服务。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的报告指出,由于配套制度措施不够完善和资金投入不足,此次评估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实施绩效与法律规定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报告指出,目前,大多数地区只将9项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支付范围,与残疾人康复的实际需求有较大的差距;医疗、救助和康复训练服务及辅助器配备需要加强。此次调查显示,约有4/5的残疾人急需医疗康复服务,22.7%的受访残疾人表示希望政府帮助解决医疗和康复服务的问题。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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