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级医院及以下等级的医疗卫生机构看病,个人只需交2元诊疗费。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成本等4费取消。记者从湖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已下发《关于建立健全补偿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后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等。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中,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其他服务仍按照现有项目和标准收费。
据该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已明确全省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全国平均水平暂定为10元,由患者自负2元,其余8元由其所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予以报销支付。
会议强调,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此支出的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
(责任编辑: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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