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09年、2012年对准分子激光手术的报道。
本报连续多年报道准分子激光手术问题,省卫生厅昨日出台相关规范
新快报讯 记者陈杨 实习生邱洁娜 通讯员粤卫信报道眼部活动性炎症患者不能做准分子激光矫视手术,该手术主刀医生需在近5年累计独立完成准分子激光手术300例以上才有资格申请相关执业资质……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公布了《广东省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以下简称“准分子激光手术”)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近年来备受争议的准分子激光矫视手术做了一个全面的规范。
新快报记者看到,该《规范》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准入,手术室设备的要求,该技术的临床应用,禁忌人群等均做了详细规定。按照《规范》,具备相应临床应用能力和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疗机构才能开展该技术。进行该技术的主刀医师需同时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注册为眼耳鼻喉科专业),以及全国“大型医用设备(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上岗合格证”。
2009年,新快报曾报道了准分子激光手术感染事件,有业内人士就透露了部分医院存在反复使用手术器械,而且消毒不严的情况。今年2月,台湾眼科权威质疑激光治疗近视手术效果,宣布停做该手术,事件引发市民关注,新快报也曾对此报道。该《规范》对此做了严格规定:术中所有与术眼接触的手术器械、敷料等都应处于灭菌状态。为达到卫生学的要求,应是一人一用一灭菌,即1个病人使用1套手术器械、1个手术消毒包。
近些年,在准分子激光风靡市场的情况下,不少近视者盲目追风做准分子激光手术,一些医院也“来者不拒”。这次的《规范》要求严格进行术前评估,并明确规定了手术禁忌症(见下表),而且还说明术后第一天必须复诊。
手术禁忌症
1 绝对禁忌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以上,不得接受手术。
眼部活动性炎症、眼周化脓性病灶、严重的眼附属器病变(如眼睑缺损、变形、慢性泪囊炎等)、已确诊的圆锥角膜、严重干眼症、对于LASIK,中央角膜厚度<450μm,或预计角膜瓣下剩余基质床厚度<250μm、未受控制的青光眼、未受控制的全身结缔组织病及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未受控制的糖尿病、全身感染性疾病。
2 相对禁忌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以上,有可能对手术操作、术后恢复或手术疗效产生不良影响,但在特殊情况下,与患者充分沟通和解释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可酌情手术。
年龄不满18周岁、妊娠、哺乳期,近视超过14D、远视超过6D、散光超过6D、初次手术前角膜中央平均屈光力低于38D或高于48D、对侧眼为盲或低视力、影响矫正视力的白内障、单纯疱疹性或带状疱疹性角膜炎病史、角膜基质或内皮营养不良、明显角膜不规则散光、视网膜脱离或黄斑出血病史、干眼症、轻度睑裂闭合不全、青光眼、糖尿病、癫痫、焦虑症、抑郁症等疾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