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 昊)7月25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做好汛期饮用水、食品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饮用水和食品的监督监测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环节监督,其中,为确保汛期饮用水安全,在日常监测的基础上,要提高pH值、浑浊度、微生物指标、消毒剂指标,及重金属、化学污染物指标等饮用水重点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等卫生管理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要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特别要针对农村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卫生安全巡查全覆盖。同时,还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学校供水的监督检查,开展水质抽检,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安全监测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相互通报介水传染病发病信息。发现饮用水污染事件,要依法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