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宣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7月1日上午,云浮市食安办、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新兴县联合召开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约谈会,市、县两级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约谈了新兴地区20多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
会上,云浮市农业局总农艺师对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内涵、产生的原因与由来进行解释,进一步分析当前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形势及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并就责任义务、档案记录、自检自测等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生产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
云浮市局有关领导针对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农贸市场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作为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应当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主体责任等做了重点强调,明确要求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要切实理清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折不扣的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并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整改,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被约谈单位均表示,将按要求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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