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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的帽子不该随意扣

发布时间: 2021-07-26 23:49:06      来源:来源:<a href="http://www.jkb.com.cn">健康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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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北京回龙观医院立即责成医院门诊部、医务科、护理部、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联合彻查。北京回龙观医院发布调查结果称,该报道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   “此次

  ■“整个过程并无违规诊疗行为”

  在媒体刊发报道后,北京回龙观医院立即责成医院门诊部、医务科、护理部、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联合彻查。北京回龙观医院发布调查结果称,该报道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

  “此次诊疗行为不应被冠以‘被精神病’,整个过程并无任何违规诊疗行为。”北京回龙观医院副院长王绍礼说,首先,该患者曾有过割腕自杀行为和服药经历,并在国内多家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诊断治疗过;其次,该患者入院是其父母签字同意并亲自办理的住院手续,依据《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三十条,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诊断医师可以提出医学保护性住院的建议,并且由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办理住院手续;最后,在入院后72小时内,医院依据国际诊断标准、正规诊疗流程确诊该患者患有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缓解期,需要进行医学保护性观察,无需住院治疗,可经门诊进行随访,故为其办理了出院手续。

  “新闻报道中提到,患者被自称是精神病院护工的4名男子强制带走,事实是,回龙观医院从未派出任何护工上门接诊,患者是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医院门诊就诊的,经门诊医生检查、诊断后由其父母办理了住院手续。”王绍礼说。

  新闻报道中提到的“患者被剥光衣服当众接受查体”,王绍礼解释说,事实是,当事人自行进入病房,在正常遮挡下更换病号服并接受体格检查和风险评估,完全符合正常的诊疗流程。“由于需要严防患者携带物品发生自伤、自杀、伤害他人等行为,在精神科病房此项检查更属必要。”王绍礼说,这些环节医院都有监控录像,如有司法需要,医院会作为证据提供。

  据北京回龙观医院当时的接诊医生称,该患者来到医院后,在门诊挂号并建立了门诊病历,接诊医生在向其父母询问病史后,依常规要对就诊者进行精神检查,但就诊者当时拒绝进诊室,无奈之下大夫到诊室外对就诊者进行了询问。但其根本不配合大夫的检查,随后在大夫劝说下进行了取血及拍胸片检查。根据既往病史及当时的临床证据,接诊医生认为,无法排除患者存在精神异常的可能,遂将其收入院,前后大约1小时15分钟。

  院方称,根据调查,患者自述“在没有任何医生接诊、没做任何相关检查、没有任何诊断的情况下,我被直接带到病房内”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媒体对此类报道应客观严谨

  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说,“被精神病”是当前社会的热点话题,由于对其缺乏了解和认识,公众容易产生误解甚至恐慌。事实上,“被精神病”绝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媒体对此类报道更应客观严谨。

  杨甫德介绍,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有几种方式:自愿住院、医学保护性住院、公安机关送住院。而是否需要入院治疗,有一套明确的流程和标准。北京回龙观医院对精神疾病患者门诊接诊流程是:监护人、近亲属及患者到门诊就诊→接诊医生向家属了解病史→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精神检查→进行体检或辅助检查→评估精神状态、明确疾病诊断、判断患者是否符合入院标准。其中,明确诊断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符合住院标准的进行住院治疗,48小时进行二级查房,72小时进行三级查房,若仍不能明确诊断提请专家会诊。

  杨甫德介绍,“被精神病”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确实没有任何精神疾病而被收住院,这是绝对不该发生的;还有一种是可能精神上有些问题,但患者不愿承认。这就需要视患者的患病程度来采取不同的措施,而不一定非要住院治疗。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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