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日第2版刊发通讯《天津猛药治理“抗生素滥用症”》,介绍了天津市为治理“抗生素滥用症”所采取的种种严厉措施及取得的良好效果。“限抗令”要求,医疗机构削减抗菌药物的品种数,并要求用药有明确指征。在这种情况下,病人的用药需求能保证吗?医生的诊疗活动有没有受到影响?日前,记者深入几家医疗机构,听取了一些临床医生和管理人员的感受和建议。
先检测后用药不影响治疗
去年4月开始,各级各类医院强化了对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的要求。然而,遇到病情危重的病人,先检测后用药的要求会不会影响到一些危重症病人的及时救治?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肝内科专家阚志超说,根据该院规定,特殊级别抗菌药物使用除了要依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外,还要由指定的专家会诊、提出意见、签字才能使用。“然而,为了保障患者安全,在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医生可以根据当地和本机构细菌耐药检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之后再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调整。如果病人病情危急,医生要及时选择强效、广谱的药物先用上。此外,如果会诊医师不能及时赶到,病人的主管医生也有24小时的用药权利。”
采访中,专家告诉记者,病原学检测能够指导个体用药,对临床标本的细菌培养及耐药率定期监测、汇总、分析,则能够为用药提供更多参考,并为医院感染防控提供信息。
“应进一步加强多重耐药菌的监测。”阚志超说,实际上,在接触多重耐药的病人时,应该进行标准预防,原则上这些病人还应该单间治疗,但许多医院条件达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强对多重耐药菌的防控,这些细菌很快就会难以遏制地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她说,目前,该院已经要求检验科在出具细菌报告时对多重耐药病人作出醒目标注、在重症监护室放置隔离标识并严格执行消毒签字等。她建议,应该有更多医院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限量50种”一般够用
三级医院的抗菌药物品种压缩到50种,二级医院只有35种……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定下的这条“硬杠杠”,让不少医院砍掉了近一半的抗菌药物。那么,剩下的抗菌药能够满足病人用药需求吗?
“要保证抗菌药够用,首先要保证留下来的药品是有效的、合理的。”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副院长李强表示,抗菌药物的去留,主要依据的是该院对细菌耐药性的监测结果,此外还充分考虑了药品安全性、疗效、性价比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等有关因素。即使是保留下来的药品,也要持续监测,对耐药率大于75%的药及时停用。
“轮换用药”也是延长抗菌药物使用寿命的举措之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一些专科医院里,病人病种相对单一,被严格控制的少数几种抗菌药反复使用,已经出现了细菌耐药率上升的情况。对此,即将施行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以保证药物的合理搭配。
即便如此,对于日均接诊几千位病人的大医院来说,最多50种抗菌药物“够用”吗?
“对于一般病人来说肯定够用了。”阚志超告诉记者,有时碰到急重症病人,如果目录中没有相应的抗菌药物,医院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但据记者了解,从医生申请到病人拿到药品,一般至少需要一天时间。
在采访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眼科医院和环湖医院等医疗机构的过程中,几位管理者都对记者表示,对于抗菌药物的管理,很多医生刚开始确实不满,但是经过1年的培训,大部分医生已经理解。对于临时采购是否会延误患者治疗,有过相关采购经验的医院均表示,还没有出现过记者担心的情况。
“国内抗菌药物市场太滥了,我曾经听说,有一种抗菌药物甚至有超过一千家药厂生产,这让医生有过多的选择。整治以后,医院里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的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这对于规范整个市场都有好处。”阚志超说。
采访中,还有不少专家提出应该加强对基层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很多病人来到我们医院时就已经耐药了,不得不用高级别的抗菌药。”阚志超说,她曾见过一位来自村卫生室的病人,来之前医生就已经用了头孢吡肟,而这种四代头孢连三级医院都很少用。记者注意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需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