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10 11:35
深圳近半海域面积受严重污染
《2011 年深圳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珠江口水质劣于国家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羊城晚报深圳讯 记者陈骁鹏报道: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9 日发布《2011 年深圳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据悉,去年深圳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中,达到清洁和较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439 平方公里, 轻度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约为145 平方公里。但是,受严重污染海域面积约为565 平方公里, 占深圳海域面积近一半。此外,去年深圳海域共发生4 起赤潮,全年赤潮累计发生面积约57 平方公里。
《公报》显示,2011 年,深圳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状况较2010 年有所好转。深圳海域海水质量状况呈现东优西劣的特点,东部海域水质状况明显优于西部。海水水质符合国家第一、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主要集中在大鹏湾及大亚湾,劣于国家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集中在深圳湾及珠江口。
以深圳湾海域水质为例, 污染严重,属于严重污染海域。水体富营养化程度高, 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分别为国家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值的1.2倍~2.6 倍及2.7 倍~9.1 倍。化学需氧量及石油类含量超国家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超标的监测站点比例分别为50.0% 及62.5%。重金属铜、锌、铅、镉、铬及砷含量符合国家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与2010 年相比, 深圳湾海域富营养化程度有所下降。而备受珠三角居民所关注的是,在深圳近海岸的珠江口海域水质状况较差,也属严重污染海域, 水体富营养化程度高,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对于深圳近岸海域受污染的原因,《公告》分析称,陆源生活污水的排放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平衡。受陆源生活污水排放的影响,深圳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氮、磷营养盐,其中珠江口和深圳湾海域的营养盐含量超过国家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数倍,对海洋生态系统存在潜在威胁。而且,工业废水入海排放给海洋环境带来重金属污染潜在危险受工业废水排放的影响,西部海域沉积物中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对海洋生物质量及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此外, 繁重的港口运输给海洋环境带来较大的石油污染隐患。近年来,由于深圳港口运输业的迅速发展,深圳海上交通运输和油品储运量增加,存在较大的石油类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