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医改工作进展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1月底,32.1%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电子病历系统。5月10日,卫生部医政司主办的2012年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在上海市召开,医政司司长王羽介绍了上述情况。
据了解,2010年,卫生部启动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在全国29个省(区、市)选取189家医院开展,同时上海、厦门、石家庄、哈尔滨、无锡被选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城市。
王羽说,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经过近3年的试点,在医院内部、区域内医院之间以及跨区域3个不同的维度都有所突破。部分医院逐步实现了院内信息系统建设与临床路径管理、临床知识库、合理用药等工作紧密结合,移动查房、移动护理等功能进一步拓展。上海市闵行区、福建省厦门市、江苏省无锡市等,还逐步实现了区域内市级医院之间的医疗信息共享,电子病历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相衔接的信息流转模式。跨区域医疗信息共享模式进一步推进,如云南省实施远程可视医疗县县通工程,联网医院200余家,做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覆盖。
据介绍,卫生部医政司将组织对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进行评估,并对利用电子病历系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