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有群众反映,在上海一些城乡接合地带,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活动依然十分猖獗。不法分子使用的工具通常都是便携式B超仪,一方面便于上门“服务”,另一方面便于隐匿转移。这些不法分子到底是怎样鉴定胎儿性别的呢?对于此种现象监管部门又有何种解释呢?
租个郊区的小房间,买台兽用的B超机,就明目张胆地开起了鉴定胎儿性别的黑诊所。《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接到反映称,在上海城乡接合地带,此类“野B超”广告十分猖獗。而目前卫生、人口计生以及食药监等监管部门对B超仪的准入,还没有制定相关规定。为核实真相,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野B超”做起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我是个受害者,差点就被‘野B超’害了。”张女士和丈夫两人在上海一家房产公司工作,一年前,他们差点栽在了“野B超”的乌龙中。据张女士介绍,当时,她怀上孩子后,她婆婆听信了“野B超”的广告,非要拉着她检查婴儿的性别。张女士无奈来到了“野B超”诊所,检查后说张女士怀的是女婴。婆婆一心想要男孩,要夫妻俩打掉孩子,夫妻俩没有听从。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张女士生下的居然是个男婴。
在上海宝山、嘉定等一些城乡接合地带,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活动虽经过多年整治却依然十分猖獗。在沪嘉公路附近的一些村庄内,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广告满天飞,墙上、电线杆上以及公共厕所里,随处可见。广告内容基本雷同:B超,包查男女,电话号码。广告大胆直白,令人瞠目结舌。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些广告张贴的时间有长有短,村内也曾多次清理过,但难以根除。不法分子使用的工具通常都是便携式B超仪,一方面便于上门“服务”,另一方面便于隐匿转移。
记者按照广告上的内容,拨通了一个“野B超”的联系电话。一个操河南口音的妇女接电话说:“包准,我们是彩超,看得很仔细,你自己也可以看见的,不需要医生说就知道是男是女,准确率百分之百!”
记者说B超不是随便什么人都会操作的,你们有没有经验?该女子说,这个你尽管放心,我们都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过,看个超声图像还不会?我们每天都要做好几个,经验十分丰富。
说到收费问题,行情通常是200元到300元之间。如果胎儿是男性,则要300元,如果是女性,就可以只给200元。他们的一口价基本上都是260元,不分男女。
兽用B超仪网上实体店随便买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便携式B超仪操作简单,价格也便宜,实际上是一台专给牲口使用的B超机,随时可以在网上购买。
记者将相关信息输入网络搜索引擎,很快就找了这种兽用B超仪的生产销售单位。该单位将B超仪器放在网上店铺里公开销售,“宝贝”名称为“笔记本动物B超、便携式高级B超测孕仪、宠物B超测孕诊断仪”,售价18000元。
记者与该单位一位销售人员取得联系,询问是否可以用来给人做B超。对方回答,我实话跟你说吧,通常鉴定胎儿性别是违法的,我们不好直接跟你说能不能测。但是我们只要把B超上的参数重新设定一下,再给你配上人用的B超探头,就完全可以用来给人做检查。机器用起来很简单,说明书十分详细,会教你怎么测,怎么看。
在虹桥路一家宠物医院,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给一只肚子鼓胀,疑似“怀孕”的宠物狗做B超。宠物医生杨小姐拿着棒子一样的探头,在狗的肚皮上来回摩挲,显示器上很快出现一个扇形光斑区。记者问,这种动物用的B超,能不能用来给人做检查?杨小姐很惊讶地说:“动物用的B超,怎么可以给人用的呢?从伦理上讲,有点过分吧!”而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知,用动物B超给人检查,不存在技术上的问题。
网上可以随便购买,那么医疗器械销售实体店能否随便购买?记者采访了河南中路上的上海市医疗器械批发部。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不要证明,也不需要手续,有钱就行!”记者看到,这里便携式B超仪的售价大约需要58000元,而台式B超仪一般都要30多万元。“这都是黑白B超的价钱,要是彩超,就得一百多万元。”
B超准入缺位导致销售使用混乱
记者了解到,2003年国家计生等三部委下发《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后,全国各地方政府都将此文件作为打击“两非”的依据之一。相关部门还根据该规定,对B超仪器的准入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记者拨打上海12356阳光计生热线咨询,上海市对购买B超仪的个人和单位,是否有硬性规定?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说,目前上海没有这样的文件,但是,对B超的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
记者又拨打了上海市畜牧兽医站的电话,了解兽用B超仪的准入与管理是否有规范性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让记者去问农科热线。对方回答说,兽用B超购买是不受限制的,“至于怎么使用和管理,我们一直没有规定,因为兽用B超一直就不很容易管制。至于用兽用B超仪做胎儿性别鉴定,你还得去问人口计生部门”。
而卫生执法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证实,B超仪属于普通医疗器械,可以随意购买,但不可以随意给孕妇鉴定胎儿性别。目前对“野B超”的打击也有一定难度,首先是它们都隐藏得非常好,不容易被发现,即使发现了,取证也有难度。
计生专家认为,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相关的B超准入制度,地方法规没有普遍的约束力,导致B超销售环节和使用环节的混乱,的确给计生部门的某些工作造成困扰。在目前情况下,还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重罚非医学需要的B超鉴定胎儿性别以及将女婴人工流产的行为,对涉案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希望国家相关法规早日完善起来。□特别调查 本报记者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