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下称《意见》和《方案》)出台后,如何让中央的惠民政策尽快落到实处,是群众关心的话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他表示,要以群众受益为工作出发点,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着力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惠及更多人群。
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全国13.2亿人口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11.3亿人。据尹蔚民介绍,没有参保的人群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经济转轨过程中部分困难退休人员,如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既没有单位可依托,个人也无力参保。二是在自愿参保原则下,部分年轻健康人群不愿参保。三是部分收入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反映按职工医保缴费水平完全由个人缴费,负担太重,承受不起。
尹蔚民表示,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扩面的重点措施有三项:一是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争取用两年时间,妥善解决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
二是2009年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求新启动城市原则上第二季度要启动实施,参保率力争达到50%以上,先行试点城市的参保率要力争达到80%以上。将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三是打通各种医疗保险制度通道。指导地方探索设立多个档次的筹资水平和相应待遇的保险层次,增强制度的灵活性和弹性。打破“以人设制”,允许部分困难从业人群在不同医保制度间进行选择,发挥城乡居民医保兜底的作用。
切实解决大病重病负担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没有实现统筹。基金支付设有起付标准、自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支付比例也还不高。
尹蔚民说:“在改革初期,这样的保障范围和水平与低水平起步的原则是一致的。但随着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群众对保障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多年来医疗保险也积累了相当规模的结余基金,提高待遇水平有了一定基础。”
据尹蔚民介绍,下一步提高待遇水平的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指导地方按《方案》要求,提高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最高支付限额,有条件的地方提高的幅度可以再大些。
二是在认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基础上,指导地方提高城职医保、城居医保和新农合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支付比例。
三是探索适合困难人群的医疗费用支付办法。
四是在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低水平逐步将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做好制度衔接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以市县为单位,按不同制度解决不同人群的方式逐步推开的,因此具有区域封闭管理、制度分割的特点。
尹蔚民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在城乡、地区、行业间的流动性日益增强。制度衔接难、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据尹蔚民介绍,下一步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研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明确医疗保险设定缴费年限,有关缴费年限在各地之间互认,探索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与城居医保、新农合缴费年限折算办法。
二是统筹安排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定点管理、服务标准、结算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效率。
三是依托现有各项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逐步统一信息标准、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数据信息共享。
四是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协作经办工作机制,实现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由参保地向就医地转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