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 昊)目前,仍有44%的省(区、市)没有省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27%的市(地)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43%的县没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和落实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实现省级有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市级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县级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设目标。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严格按照《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方案》要求,做好哨点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工作总结,及时掌握重点职业病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为当地制定有效可行的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重点职业病监测和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等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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