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灵巧)3月19日,卫生部举行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专题发布会。会议披露,2011年,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积极融入医改,在完善体系政策上取得多方面进展。
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卫生监察专员肖东楼通报,2011年,卫生部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位一体”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各地也积极开展试点。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522个县(区)建立了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结核病诊治的新型防治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卫生部将耐多药肺结核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试点病种。截至2011年年底,辽宁、江苏、山东、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甘肃和广西12个省(区、市),已将耐多药肺结核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进一步提高了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保障水平。2011年8月~12月,全国共有2万余名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享受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接近65%。为规范全国医疗机构的结核病诊疗行为,降低患者费用负担,2011年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初治菌阳肺结核临床路径》、《复治肺结核临床路径》、《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和《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并于2012年1月印发实施。
据悉,近年来中央政府对结核病防治投入不断加大,从2000年开始每年投入4000万元,2003年、2004年增加到每年2.65亿元,其后逐年增加,目前专项投入已经增加到每年6亿元左右。肖东楼透露,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1.65亿元,对全国30家地(市)级和5家县级结核病专科医院进行装备,提高了专科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卫生监察专员肖东楼通报,2011年,卫生部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位一体”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各地也积极开展试点。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522个县(区)建立了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结核病诊治的新型防治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卫生部将耐多药肺结核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试点病种。截至2011年年底,辽宁、江苏、山东、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甘肃和广西12个省(区、市),已将耐多药肺结核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进一步提高了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保障水平。2011年8月~12月,全国共有2万余名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享受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接近65%。为规范全国医疗机构的结核病诊疗行为,降低患者费用负担,2011年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初治菌阳肺结核临床路径》、《复治肺结核临床路径》、《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和《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并于2012年1月印发实施。
据悉,近年来中央政府对结核病防治投入不断加大,从2000年开始每年投入4000万元,2003年、2004年增加到每年2.65亿元,其后逐年增加,目前专项投入已经增加到每年6亿元左右。肖东楼透露,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1.65亿元,对全国30家地(市)级和5家县级结核病专科医院进行装备,提高了专科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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