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卫计委公布了本市2016年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全市卫生总费用增速与GDP增速保持同步,筹资与流向结构更趋合理,全市居民就医负担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农村居民就医负担下降更快。
卫生总费用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用于卫生服务支出的资金总额。根据此次公布的数据,2016年本市卫生总费用为2048.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94%。人均卫生总费用9429.73元,比上年增长6.82%。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7.98%,比上年增长0.01个百分点,卫生总费用增速略快于GDP增速。
2016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较上年增长214.23亿元,增量构成中,社会卫生支出占总增量的82.79%;政府卫生支出占总增量的10.35%;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总增量的6.86%。在增量最大、增速最快的社会卫生支出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商业健康保险费增量占筹资总额增量近90%,成为2016年卫生总费用增长主要驱动因素。
本市卫生总费用筹资来源中,政府卫生支出467.99亿元,占总费用的比例为22.84%;社会卫生支出1247.24亿元,占总费用的比例为60.87%;个人现金卫生支出333.76亿元,占总费用的比例为16.29%。与2015年相比,社会卫生支出的构成比上升2.56个百分点。本市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城镇、农村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82%、4.64%,分别比上年下降0.08和0.61个百分点。总体看来,全市居民就医负担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农村居民就医负担下降更快。城乡居民就医负担差距逐渐减小,结构进一步改善。
本市卫生总费用机构流向构成中,各类机构费用占比分别为:医院68.33%、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16.1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40%、公共卫生机构3.44%、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1.16%、其他卫生机构2.53%。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增长最快,增长14.55%,占比较上年提高0.75个百分点,连续3年保持了稳定的上升状态,表明本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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