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标有6种中草药成分,“不一定都添加,想做出中药的气味,添加一些辅料就行了”
暗访:“浴足产品不能说是化妆品,你可以把它看做是护肤品。至于卫生检查你不用担心,我们有办法。”
声音:“名义上是生产化妆品,卫生许可证也是‘卫妆准字’,生产的却是浴足产品,这种做法在业内很普遍。”
浴足,是一项深受成都市民欢迎的休闲项目。据不完全统计,成都市区大大小小的浴足店超过300家。在这些浴足店里,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就是“浴足液、浴足粉”,它们被商家宣传为“具有各种保健、药用功能”,把它们涂抹在消费者的脚上后,再浸泡在热腾腾的水中,消费数量难以估算。
但是,市场上这些种类繁多的浴足产品真的具有药用或保健功能吗?它们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成都制造的浴足产品,其生产过程有何内幕?
通过华西都市报记者的暗访调查,一个关于成都浴足产品的生产链,以及“身份不明”的尴尬现状,逐步浮出水面。
调查
“药用”浴足粉 大多贴着“卫妆准字”
华西都市报记者在成都市区部分日化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调查。
2月8日中午,在位于火车北站西一路沿街,近10家专营足浴用品的店铺正在营业。据悉,很多浴足店使用的浴足粉、浴足液也是从这些批发商那里进货。
记者进入一家店铺,老板拿出一包“卖得最好”的浴足粉介绍:里面添加了红景天、藏红花等成分,外包装上还印着“活血消肿、清肺止咳、解热止痛、适用于失眠等症”的字样。
记者发现大部分产品都产自位于大邑、仁寿等成都周边地区的工厂,而且,所有的产品外包装上印的卫生许可证,都为“卫妆准字”。浴足产品,到底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呢?
暗访
包装标“功效” “写这个就为了好卖”
在成都浴足批发市场上,一种“草木香”系列浴足产品很常见,它也使用“卫妆准字”,是由仁寿县一家公司生产的。
2月10日下午,记者以寻求合作为由,来到位于仁寿的这家公司的生产基地,见到了自称厂长的费姓负责人。他表示如果有销售渠道,可以使用他们公司的卫生许可证生产浴足产品。
当记者询问,产品是否真有包装上写的“滋阴壮阳”、“降脂纤体”等药效?费厂长说:“写这个就是为了好卖,至于疗效嘛,前提是人用了不会出事……包装以前管得比较松,现在越来越严格,但只要不是太露骨就行。”
记者看到,在车间门口,摆放着几个蓝色的大桶,桶里存放着一种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黑色液体,桶外粘满黑色油状物。“桶里面的就是浴足膏。”费厂长说。
车间里摆放着一张大木桌。几名工人忙着把桌上堆积的黄色粉末装进一个个小袋里,封包机则将小袋封好。整个车间的地面上都散布着这种黄色粉末。
药味靠“辅料” “有办法”应付检查
在另一个车间,两个工人正在将一些编织袋内的药材打成粉末,房间内粉尘弥漫,能见度很低。刚进去,记者就被呛得退了出来。记者指着一款写着原料有6种中草药的浴足粉,询问是否真的添加了每种药材。“不一定,想做出中药的气味,添加一些辅料就行了。”费厂长说。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主要生产浴足产品的工厂,配置了生产化妆护肤品的生产车间。地面平整洁净,墙上装着湿度和温度计,和浴足产品的生产车间条件完全是“两回事”,“生产化妆品的卫生要求比较高。”他说。
两类产品的生产车间,卫生环境全然不同,使用同一个卫生许可证号,是否有问题?费厂长说:“浴足产品不能说是化妆品。至于卫生检查你不用担心,我们有办法。”
现状
“潜规则” 一个批号两条生产线
近日,泸州人魏明想在成都开一家生产浴足产品的工厂。在向相关部门咨询后,他发现,“在成都地区,所有浴足产品都以‘卫妆准字’的卫生许可进行生产和销售。也就是说,成都的浴足产品全属于化妆品!”
通过网络查询,记者发现贵州地区生产的某品牌爽足粉,标着“黔卫用健证字”;另一种陕西地区生产的“民泰坊御足粉”,宣称可以治疗风寒骨痛、关节痛,使用的批号则是“陕卫消证字”。
魏明告诉记者,“名义上生产化妆品,卫生许可证也是‘卫妆准字’,而真正生产的其实是浴足产品,这种做法在业内很普遍。”魏明说,浴足产品以加工药材、药剂为主,在工人技术、卫生环境方面都远远达不到化妆品的生产标准。之所以一个工厂有两条生产线,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用以应付卫生部门检查的障眼法。
无论浴足粉、浴足液等产品怎样定位和归类,对魏明来说,何时能给自己的产品搞到一张合适的“身份证”,尽快进入市场,才是他最关心的事。
行业规章 内容不涉及浴足产品
使用了“卫妆准字”,意味着浴足粉、浴足液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范畴内。
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条例》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浴足产品也用于人体表面,但更多起到缓解疲劳和一些药用保健功能,而且正规浴足产品原料以中草药为主、天然研磨加工,不同于化工产品的化妆品。”
他告诉记者,使用“卫妆准字”批号,成分中添加中草药,宣传了疗效但功效不明显的浴足产品,显得有些“四不像”。
2008年,商务部颁发了《沐浴业经营技术规范》和《足浴保健经营技术规范》两项行业规范标准,但两个规范都属于行业类指导规范,其中并未涉及浴足产品。(应当事人要求,魏明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