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衣晓峰 通讯员姚丽君)距《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正式施行还有100天,2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在中央大街举办了《条例》正式实施百日倒计时系列活动。
《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于去年8月经黑龙江省人大批准通过,定于今年5月3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地方控烟法规。
据调查,目前哈尔滨全市有83.8%的医院、52%的学校、96.7%的行政办事机构和100%的公共交通等候场所存在吸烟现象,二手烟危害尤为严重。《条例》对于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界定、经营者的责任及非吸烟者的权利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在禁止吸烟的经营场所内吸烟,因不听从劝阻而被要求其离开该场所的,不得向经营者索回已经花销的费用;已接受服务但未付费的,不得拒绝付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从经营者或管理者劝阻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吸烟或离开禁止吸烟场所。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违反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哈尔滨市将开展系列活动,做到宣传不留死角,管理责任明确,执法准备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