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希
“按照国家实施计划,到2015年,我国二恶英排放的增长趋势将得到控制。此后,排放总量应开始逐渐下降。”2月9日,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郑明辉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就目前的状况看,对于该时间点,我国将有可能提前完成任务。
2001年,国际社会通过《斯德哥尔摩公约》,旨在全球范围内削减包括二恶英在内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减少环境危害、保护人类健康。公约于2004年生效,目前有124个成员国,中国是第一批签署公约的国家之一。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环境大国,我国积极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在履约的十年间,我国相继开展了履约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我国二恶英排放量大、排放源量多面广、二恶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环境和健康风险隐患突出,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值得一提的是,本月初,环境保护部原则通过了以防治包括二恶英在内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对此举措,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余刚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认为,“《规划》的作用,一是要进一步把污染源查得更清楚;二是在重点地区探索新的削减和防治污染的机制。此外,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环保工作而言,二恶英等的减排,将进入到主要工作之中”。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曾表示,当前我国二恶英等排放量大而且涉及领域广泛,新增列物质不断增加;历史遗留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和污染场地环境隐患突出;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监督管理能力不足;替代技术缺乏,污染控制技术水平较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履约资金缺口大,投入不足。
记者了解到,《规划》将以优先整治高风险、集中整治重点地区、主要行业和企业污染为主线,着力控制重点行业和地区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解决高风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和污染场地问题。
知情人士表示,《规划》中提到的重点地区,即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重点行业,主要指钢铁生产、铁工业烧结工序、再生有色金属和废弃物焚烧四大行业。
“根据多年的研究结果,上述地区和行业是我国二恶英排放较高的地区和行业”,郑明辉认为,《规划》的出台,将很有可能对上述行业制定二恶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以确保我国履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不过,更重要的一点是,“过去,我国排放清单上的数据,很多是根据工具包等软件估算出来的结果,这些污染物具体分布在哪些地点,并不是很清楚”。余刚表示,《规划》的出台表明,在“十二五”阶段,我国将通过更大力度的政策和技术进步,让我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本底和清单更为准确。
在资金保障方面,“减排资金肯定会增加。此外,《规划》中也涉及了建设一些示范工程和项目”,郑明辉认为,具体到科研项目的设立等,还需环保部与科技部、中科院和高校等进行合作。
“规划和布局还需要时间,但根据预期,我国的二恶英实现总量减排,应该会在2015年之前完成。”郑明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