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资讯 » 科研新知 » 正文

药驾:被忽略的马路杀手

发布时间: 2021-08-17 19:09:43      来源:来源:<a href="http://www.jkb.com.cn">健康报</a>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什么是自体免疫性肝炎
手机查看

今年春节前的一天,辽宁省沈阳市的张先生开车去父母家送年货,一个恍惚,车子竟蹭到了路边的一位行人。事后,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天早上出门时吃了些感冒药,开车时察觉到前面有人,准备打方向盘时,却感觉头很晕,

  今年春节前的一天,辽宁省沈阳市的张先生开车去父母家送年货,一个恍惚,车子竟蹭到了路边的一位行人。事后,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天早上出门时吃了些感冒药,开车时察觉到前面有人,准备打方向盘时,却感觉头很晕,整个人飘起来似的,分不清方向,手脚也不听使唤。

  据记者了解,像张先生这样药后驾车影响行车安全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2004年,江西丰城一名司机吃感冒药后犯困追尾撞上前面货车,撞伤车上5人;2009年,山东一名市民因吃药后开车,头昏头痛,转弯时不慎翻车致使两名乘车人死亡;2010年,苏州一名司机服用感冒药犯困,误踩油门将一路人撞出3米多远……

  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醉驾肇事获刑,让公众更清楚了“酒驾”的危害。“药驾”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该如何规避?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公众对“药驾”知晓率低

  据专家介绍,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蔡大勇指出,精神药品包括兴奋剂、抑制剂和致幻剂等,麻醉药品则包括可卡因类、大麻类和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但他同时提示,除了这些药物之外,还有一些常用药也会危及交通安全,这是需要引起公众关注的一个问题。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朱珠告诉记者,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将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以及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7大类药物,列为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

  “这些药品对驾驶者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朱珠指出,上述药物服用后,有的可引起头晕、嗜睡、倦怠、大脑思维迟钝,使人反应能力显著降低;有的会使人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明显延长,动作协调能力下降,从而无法正常进行刹车、挂挡、转动方向盘等操作;有的会造成视力、听力减退,注意力分散,不能正常接受灯光刺激反应,甚至不能正确分辨道路上的行驶线、斑马线、岔路口、红绿灯等交通标志,极易导致判断失误等。

  但是记者随机采访的20余名司机中,大多数人对服用药物可能影响驾驶安全却并不了解。经记者提问后,被采访者回忆服用某些药物后开车的反应,近一半的司机承认,曾出现过头晕、倦怠、心悸、视物模糊等症状,有的还甚至有差点撞人的经历。

  宣传力度不够

  据专家介绍,国外有一项调查,曾对18882名交通事故死亡驾驶人员死后4小时内血液样本做乙醇(酒精)和其他43种药物筛查,结果是乙醇阳性率达到51.5%,而其他药物的阳性率也接近18%。

  “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是药后驾车危害最大的,我国对这两类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是很难接触到的。而那些易得、含有某些影响驾驶成分的常用药,却往往容易忽视。”蔡大勇说,容易忽视的原因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他告诉记者:“医生在为病人治疗或下处方时,可能很少想到病人也许会驾车,没有着重强调‘服药若干小时后不能开车’;药店的销售人员也很少提醒购药者‘药物会产生不良反应影响驾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都是容易让患者“被药驾”的常用药。如常用感冒药中多含有抗组胺成分,能对中枢神经产生抑制作用,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严重影响驾驶安全。降压药、降糖药如果服用种类不当或者剂量不对,较易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如头晕、心悸、视物模糊等,也会严重威胁驾车安全。

  朱珠提醒,到医院看病时,司机应主动表明身份,请医生尽量避免开出会对驾驶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到零售药店开药时,也要咨询店里的执业医师,以求用药指导,不要乱用药;吃药前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或是商品标签,在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方面都要认真考虑,不可超剂量用药,还要尽量避免药物在血液浓度峰值的时间内开车。

  药品应标注“药驾”等级

  朱珠告诉记者,药物导致行为能力下降,影响道路交通及生产安全,已经上升为一个世界性的安全问题。法国将药品对司机驾驶能力影响的程度分为4个等级,并要求厂商在药盒上以不同颜色标识,警示药物对驾驶能力的影响。“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对药品‘驾驶等级’作出明确规定。”

  朱珠介绍,在2012年1月15日召开的北京市人代会上,北京市人大代表金莉就提出应根据用量和患者情况、对人的影响,将不同药物分成3个“驾驶等级”,并标注在药品包装盒上,使患者在拿到药后就可知晓是否可以独立驾驶。她表示,我国对“酒驾”的检查有统一的标准,但药品种类复杂,成分多样,将“药驾”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短时间内是不现实的,目前首要任务是尽快对药品实行“驾驶等级”的分级管理,而“驾驶等级”规范前,临床药师应加强患者的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防范“药驾”。 
  
 

 
(文/小编)
分享到:

润宝医疗网 Copyright © 2006-2020 AiBaoY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231 second(s), 66 queries, Memory 1.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