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植物”芦荟的由来 ■ 芦荟在中国 芦荟,别名百龙角、狼牙掌、象胆、油葱、罗苇或番蜡,属多年生百合科多肉质草本植物。芦荟英语Aloe,为阿拉伯语alloeh演变而来。芦荟原产于中东、南非,被世人认识和利用有四千年的历史。在公元8世纪前后植物芦荟从海上传播到广东后遍生于中国各地。芦荟自古以来就因其具有神奇的药用价值而被称为“植物世界的药房”,“万应良药”和“急救植物”的美称。在汉字中,“芦”为黑色,“荟”为聚集之意。意为由芦荟汁经煎熬和干燥而获得的黑色似糖的块状物作为药材利用,这也是芦荟中药名称的由来。 在我国的文献中,最早出现芦荟记载的是隋末唐初甄权著《药性本草》。唐开元年间,陈芷器所著的《本草拾遗》称芦荟为纳会、象胆。唐代诗人刘禹锡(公元772-842年)在其医书《传言方》里收录了用芦荟治疗顽癣的经验,对芦荟效能颇加赞赏。 宋朝开宝年间出版的极具权威的大型中草药文献《开宝本草》对芦荟进行了详尽的阐述,文献记载到:芦荟的药性“苦、寒、无毒”,“主热风烦闷,胸膈间热气,明目镇心,小儿癫痫惊风,疗五疳,杀三虫及痔疮瘘,解巴豆毒。”明朝李时珍在其所著的《本草纲目》一书中,写到 “卢会,凉肝杀虫之药也,凡属肝脏为病,有热者,用之必无疑。但味极苦,气极寒,诸苦寒药无出其右者。” 在宋、元、明朝,芦荟应用于中医药已相当普及,宋朝以前人们认识的芦荟,只是块状的黑色树脂,味苦,误被认为是龟胆,又名为象胆。芦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有所收载:芦荟用于热结便秘,痔疮,胃肠病,口内炎,小儿疳积,惊风,外治烧伤、烫伤、湿癣具有疗效。《中国药学大辞典》有更详细记载。目前中医应用芦荟主要治疗肝经湿热、便秘、小儿惊风、百日咳、疗疔疮疖肿、烫伤、灼伤等。 经各国科学家的不懈努力,已测知芦荟的化学成分有近百种,所含成分具有杀菌,中和毒素、促进创口愈合、抗衰老、抑制肿瘤细胞和艾滋病毒生长等功能。目前还没有哪一种植物的综合应用价值能与芦荟相媲美,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国内外营养专家比较全球植物水果所含的营养价值和有效成分,芦荟名列第一,为此把芦荟誉为21世纪人类的最佳保健食品之一。据国外资料报道,21世纪对人们的营养健康最具影响力有个排序,其中排名第一是维生素,第二就是芦荟。 芦荟中有两类完全不同的物质,可以彼此分离,具有不同的功效,它们是黄汁和凝胶。通常,黄汁部分位于芦荟叶皮内表面的毛细管壁中,浓缩干燥后用于药物而将芦荟叶片的上下表皮削掉留下的白色透明肉质即为凝胶,多用于食品和化妆品。 目前芦荟已广泛应用于制药、保健食品、日化品及染料、冶金、农药、畜牧等工农业领域,芦荟产品正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近年来,我国在芦荟的种植、生产和应用方面也相继建立了贯穿整个产业链的生产基地,已经形成芦荟产业的研究与开发、种植与加工、产品与市场相统一的有机整体。 芦荟是一项生物高新技术产业,是朝阳产业。芦荟产业的开发和进一步的研究,对拓展绿色产品市场、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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