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春生)记者日前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该省将在11个省辖市和11个县级市增加PM2.5监测设备配置,并对全省空气质量差的七个县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山西省是能源重化工基地,长期以来受环境污染的困扰。空气质量又受季节、气候影响,处于不平衡不稳定状态。去年以来,有些市县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上升、空气质量下降,特别是采暖期和非采暖期的空气质量相差较大。据了解,采暖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浓度比非采暖期分别上升133.3%、26.3%和37.1%;一级天数相差59天,较非采暖期减少22.7%。
2011年1~10月,该省平定和定襄两县空气质量级别由二级变为三级;平鲁、文水、娄烦、大同南郊四县区连续两年为三级。面对空气质量下降的形势,山西环保部门要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停产治理;并加大集中供热范围,2012年6月底前建成区内集中供热率要达到100%,天然气入户率达95%以上;强化和规范监测点建设,确保监测数据如实反映当地空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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