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青海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健全监管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抽检、加大宣传力度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青海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教育部门的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与辖区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和具体工作要求。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
二是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按照“网格化、规范化、痕迹化”的管理要求,集中力量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对校园及其周边儿童消费量较大的“辣条”、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等食品开展监督抽检,以及组织展开抽检质量不合格产品市场清查工作。在中高考期间,加大对考点周边餐饮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积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是切实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工作。研究制定了《青海省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试行)》,并在19家药店开展了试点销售工作。今年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和区域,逐步把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进、销、存等重要环节参照药品零售纳入监管范畴,将药品经营领域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广、运用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中,切实保障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四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组织相关专家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学校、深入家庭,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知识讲座,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和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关注家庭、关爱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氛围。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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