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讲座,面对潜在消费者宣讲保健食品,是保健食品企业的一种主要宣传方式。但近些年来,少数行业害群之马利用讲座虚假宣传、欺骗欺诈老年群体,挑战社会伦理,影响恶劣,被媒体频频曝光,导致有些地方监管部门重典治乱,采取禁止、取缔保健品讲座的“一刀切”做法,国家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113条,把保健食品讲座、科普宣讲定性为非法宣传,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但如果付诸实施,健康讲座将因失去法理存在基础而成为绝唱!
我们有一万个理由扪心自责,一个被诩为朝阳产业的保健品行业,其宣传方式,何以单一脆弱至此?同时,我们也有相应的疑问指向这种“一刀切”的监管方式:
1、保健品讲座确实成为少数害群之马作恶的工具,但也是大多数规范保健食品企业的主要宣传方式,如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取缔讲座,驱逐了劣币,但有何配套方案同时做到保护良币?
2、当一个行业缺乏自律时,尽管哀其不争怒其不幸,但如果采取集体惩戒的方式,对那些规范经营、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诚信企业,公平何在?
3、我们有理由怀有更大的担忧,如果保健食品讲座被禁得以实施,随后会不会进一步扩大到医疗器械、羊奶粉、亚麻籽油等老年健康服务业的广大领域,都禁止讲座?
4、禁止讲座是形式监管,监督讲座内容是过程监管,到底是形式监管还是过程监管更合理、更有效?
5、禁止讲座对于一个行之有效十余年、数百万从业大军的保健食品行业,能有效落实吗?会不会迫使讲座转为地下,反而更难监管?
6、如果禁止讲座的规范条款得以出台,它的法理依据在哪里?
7、无论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还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监管与企业发展,应寻求彼此和谐共存的双赢之道,禁止讲座,是彼此和谐共存的#!大公约数吗?
8、超市促销一杯咖啡尚且允许宣讲,而作为特殊食品的保健食品却不允许宣讲,差别对待若此,如何堵住千万行业人士及关注行业人士的悠悠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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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我们在《人民日报》官网、《北京青年报》等官网发文,反对把健康讲座“神化”,同时反对把健康讲座“妖魔化”,力主“让保健食品健康讲座回归健康的原点”让保健食品健康讲座回归健康的原点。
健康产业网东方
通过健康讲座的方式,宣讲健康知识和保健食品,是保健品企业通常采用的方式。但是近几年来,关于保健食品的讲座,呈现出极端分化的两种不正常现象,
一是部分保健品企业把健康讲座“神化”——夸大宣传,包治百病;另一方面是部分大众媒体把健康讲座“妖魔化”——讲座就是忽悠,用保健品骗老人!在两种极端呈现的双重作用下,以致有些地方监管部门,对于保健食品的健康讲座,采取简单一刀切的做法,发现即取缔驱散!
无论是神化,还是妖魔化,亦或一刀切,我们都忽视了健康讲座的当然主角——老年人和保健食品,关乎二者的真相是什么昵?
在中国城市的任何一个城市,无论是晨练还是晚锻炼,老年群体都是绝对的主角。每个跳广场舞的大妈,都会有自己的一套养生理论,对于老年人多发的常见病、慢性病的防治,也能说出一个一二三来,而作为上班族的白领蓝领,反而缺乏这种科学的健康素养。老年人的健康素养从何而来?不是来自政府,也不是来自医院
,而是来自健康讲座!正是成千上万的保健品企业从业者在公园、店面、会场等各种场合对健康的宣讲,才使得中国城市老年群体的健康素养,要整体高于中青年一代。健康讲座,健康教育,功不可没!
今年4月份经全国人大通过的新《食品安全法》,已经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定义为特殊食品。基于保健食品的特殊性,由熟悉其性能的保健食品企业从业人员,面向潜在消费者,讲解保健食品的原材料性状,用法用量、产品特点、保健功能、适用人群,以及研发及实验过程,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行为。在超市买个酸奶,尚且允许有促销人员进行讲解,而作为特殊食品的保健食品,却不允许宣讲,这种现象才是不正常的!
实际上,对于保健食品的讲座,无论监管部门,还是媒体,完全没有必要纠缠于讲座这种形式,而是应该严格关注其内容和后果,关注内容就是监督不得夸大宣传,关注后果就是监督不得制售假冒伪劣和坑蒙拐骗!如此作为,不但有法可依,严格执行新《食品安全法》和新《广告法》的相关法律精神,不至于授人以“粗暴监管”之柄,而且可以有效威慑保健品行业内的那些害群之马,保护诚信经营的合法企业,促进大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拒绝“神化”,也要杜绝“妖魔化”,还是让保健食品的讲课讲座,回归健康的原点吧!
(来源:健康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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