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网格化监管巡查基本工作规范(试行)》于2015年5月26日下发,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为提升对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的控制力,切实防范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风险,根据监管任务不同,对辖区实行三级网格化管理,提升监管靶向性,达到监管覆盖率100%。
《规范》对网格管理的区域、责任主体、职责及基本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食药监管所,三级网格责任人由二级网格总负责人指派的监管所内具有执法资格的监管干部担任,监察员和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作为三级网格重要组成部分,协助网格监管干部做好相关工作。《规范》要求网格监管干部要做好初级检查、全项目检查、专项检查、责改检查、举报核查及常规检查等,做好网格内主体基本信息的建立、完善、更新等工作,并制作完善《监督管理资料簿》,保存动态监管记录,对本网格内主体做到一户一档,确保“痕迹化”管理。
《规范》规定了网格巡查的基本原则,即“六个明确”,明确日常巡查任务标准的制定单位、明确巡查时间和巡查频次、明确三级网格监管人员数量及网格划分界线、明确网格监管动态传递机制、明确网格监管工作实行“痕迹化”标准、明确网格监管工作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制度及工作任务。
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网格化管理实行层级考核制度,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的巡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检查、考核三级网格的基础工作、专项工作和临时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规范监管工作,对确定为重点主体的巡查结果为“无问题”的进行抽查,并将网格考核结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通过网格化监管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信息能反馈,有效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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