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环境和食药安全犯罪监督活动

发布时间: 2021-09-12 11:46:54      来源: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什么是自体免疫性肝炎
手机查看

近日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发现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

#!高检近日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要求,发现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予以严惩,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行使侦查权。

记者从#!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从2015年3月到2016年12月,#!高检将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这是继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后,检察机关再次集中力量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类严重犯罪。

根据《工作方案》,专项监督活动将建立重点案件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下一级检察院对发现的在本地有重大影响、办案阻力大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监督线索,要及时向上一级检察院报告,省级检察院或#!高检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挂牌督办。

同时,《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级检察机关一旦发现重大线索要立即派员赴现场处置,确保措施得力、应对得当。对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检将派员赴现场督导。各省级检察院要派员赴现场督导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配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和涉刑案件移送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违法产品进行认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降低违法认定和以罚代刑等现象;对涉及行政处罚的,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

据介绍,从2014年3月起,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高检挂牌督办69起假劣食品、药品、农资案及20起破坏环境资源案。

截至2014年年底,89起案件中已提起公诉69件240人,法院审结并作有罪判决36件114人。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76件451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953件3699人,在监督移送、监督立案案件中共批准逮捕1435件2055人,提起公诉1751件2428人。通过专项监督活动,全国检察机关深挖“保护伞”,发现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62件290人。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文/(责任编辑:梁倩缘 ))
分享到:

润宝医疗网 Copyright © 2006-2020 AiBaoY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231 second(s), 66 queries, Memory 1.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