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以及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强化部门协作,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5年5月6日,由省食安办组织,省农业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举行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段宇飞、省农业厅厅长郑伟仪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
一是建立两部门合作会商机制。成立合作协调小组和联络组,对部门监管合作事项进行研究磋商。
二是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机制。两部门共同推动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溯源凭证为核心内容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构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三是加快形成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执法协作,治理整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监管资源共享机制。两部门共享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相互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违法案件信息和其他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这份合作协议的签署,代表了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化部门合作、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一个新起点,也是贯彻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两部门在食用农产品监管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工作水平,推动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的建立。
根据协议精神,两部门将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部门监管职责分工、监管工作衔接、检测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积极探索建立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管理衔接机制,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协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圣明主持签字仪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陈卓鹏,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蔡树淦,省农业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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