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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局保健食品打四非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1-09-14 01:22: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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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定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10点在总局0309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飞行检查、专项抽检和暗访情况。颜江瑛: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定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10点在总局0309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飞行检查、专项抽检和暗访情况。

颜江瑛:

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也是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各种曝光的信息也是一个重要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有两个主题:#$个信息,通报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保健食品打“四非”行动,飞行检查、专项抽验以及暗访检查的结果,包括对下一步工作的要求。第二个信息,也是近段时间媒体非常关注,就是非法宣传,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方面如何去提醒公众,我们也从五个方面会和大家发布一下。对于公众如何保护自己的提醒信息。

在发布前,我也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和我一起出席发布会的是童敏同志,也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司长,现在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筹备组的负责人,从我们上一次的发布会和这一次的发布会,大家会看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在边组建、边加大监管工作。虽然童敏同志前段时间是保化司的司长,现在是医疗器械监管司筹备组负责人,但是从身份当中可以看出,各项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和监管工作的有序往下推进,工作不乱不断。这一次的组建,各方力量的融合让我们监管工作的力量更加强了,从今天曝光的这项工作当中就可以看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建当中加大了多么大的力量加强各方面监管工作。

前段时间按照总局的要求,我们根据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总体的要求,我们根据日常监管、风险监测、监督抽验以及投诉举报的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了在飞行检查、专项抽验、暗访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组成了20个工作组,分别到15个省、18个地区,在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对11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对228批次保健食品进行了专项抽验,对3家保健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暗访。

2013-05-24 10:00:23

颜江瑛: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把我们这次的检查结果向媒体进行通报。今天的发布会六个字:曝光、严查、严惩。

一、关于飞行检查情况

总局派出7个飞行检查组,分赴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广东河源、广东潮州、江苏南京、陕西西安、内蒙古呼和浩特、广西来宾市金秀县、山东荣成等6省9市,会同当地执法人员,对11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的产品开展监督抽检。

(一)涉嫌伪造公章生产经营假冒保健食品

1.深圳市三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三也公司”)伪造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提供虚假的保健食品委托生产证明文件。同时,三也公司涉嫌非法生产标示广东长兴科技保健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国医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林大通软胶囊(生产批号LOT:20111006),涉嫌非法生产标示为广东仙乐制药有限公司的维妥立牌大豆磷脂胶囊。另外,三也公司还存在产品留样不规范,仓库管理混乱,库存大量非本企业标签用来贴牌经销其他企业保健食品等问题。

2013-05-24 10:15:13

颜江瑛:

(二)企业生产经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发现同一产品有8种不同商标、不同标签的包装盒,且该公司标示产品规格与批准内容不一致。批生产记录部分日期有修改,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中两项未按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3.河源市康宁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发现个别原辅料购进无票据,部分环节无记录或记录不完整,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车间和仓库管理混乱,卫生条件差。

4.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现场发现部分原料无检验报告,所抽批次产品出货与销售数量不符,产品标签印制不规范,生产销售协议中对销售商夸大宣传产品功效的责任没有明确。

5.内蒙古彤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发现生产工艺与产品备案标准不一致,备案标准中有原料提取工序,实际生产直接使用浸膏。产品外包装标注保质期与批准的保质期不一致,2012年生产数量与出库记录数量不符,部分生产记录不完整。

6.广西金秀圣塘山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现场发现存放大量印有保健食品标识和QS标志的非保健食品“女士绞股兰茶”包装盒,企业委托检验未按委托协议做农残检测,生产车间净化区域设置不合理,未按要求做环境监测。

7.山东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发现其生产的百合康牌螺旋藻洋参片、百合康牌褪黑素维生素B6胶囊未严格按照批准的配方组织生产,百合康牌螺旋藻洋参片生产工艺中的投料混合顺序有一定改变。

2013-05-24 10:20:25

颜江瑛:

二、关于专项抽检情况

根据总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专项抽检工作方案,总局派出10个采样组,对11个省的16家生产企业和8个省的79家经营企业保健食品开展专项抽检,重点针对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和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采样228批次,其中生产企业采样72批次,经营企业采样156批次。

(一)检出4批次非法添加药物阳性样品

1.在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药材公司东郊大药房采样的,标示河南泷鑫金玉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糖肽(国食健字G20041475,生产批号120702),检出苯乙双胍、格列苯脲。

2.在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仁泰药房澳门路店采样的,标示浙江灵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左旋360减肥咖啡(国食健字G20050818,生产批号20130302),检出酚酞。

3.在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仁泰药房澳门路店采样的,标示北京健之绿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发,南阳市欠乐天然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瘦TM减肥胶囊(国食健字G20060386,生产批号20120426),检出酚酞和西布曲明。

4.在陕西省西安市杨凌怡康医药超市采样的,标示咸阳万隆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出品,委托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智友R力加力胶囊(国食健字G20040825,生产批号121208),检出他达拉非。

(二)专项抽检的228批次样品中有21批次产品标示信息与批准内容不符(详见附表),其中14批次产品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与批准内容中申请人中文名称不一致,2批次样品标示产品名称与批准内容不一致,1批次样品标示保质期与批准内容不一致,2批次样品标示保健功能与批准内容不一致,2批次样品标示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使用方法及食用量等信息与批准内容不一致。

2013-05-24 10:20:42

颜江瑛:

三、关于暗访情况

总局派出3个暗访组,分别对北京十里河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山东济南市保健食品批发市场、河南郑州航母城保健食品批发市场进行暗访调查。

(一)北京十里河保健食品批发市场

1.销售的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混乱。暗访中发现标示潮州市雅力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力斯R芡实维钙片”(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70069),有4种不同的包装,标识名称各不同,分别为:芡实高钙片、牛初乳、骨密钙、中老年钙。该产品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加骨密度,但芡实高钙片擅自标注了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中老年钙包装上标示与日本雅乐斯(国际)生物保健株式会社技术合作,误导消费者。广州市美澳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瞌睡虫TM 美澳健®褪黑素片(产品批号:12112012),同一生产批次使用两种不同的包装进行销售。

2.销售的保健食品违法宣传问题突出。暗访发现经营者利用产品宣传册、宣传海报等形式擅自夸大产品保健功能,使用医疗术语,宣称治疗功效。如“澳斯特”系列产品宣传册中标注“预防胆结石、预防肝病、抗菌消炎”等字样,“利恩”系列保健食品产品宣传册中标注“增强心肌能力、预防动脉硬化、预防身体各种炎症” 等字样,“维尔康”系列产品宣传册中标注“抗菌消炎、护肝解毒、预防流产”等字样。

2013-05-24 10:21:21

颜江瑛:

(二)山东济南市保健食品批发市场

1.销售假冒的保健食品。暗访中发现市场中销售的个别保健食品改变配方成分如添加咖啡,有的产品中批准文号缺少年份,涉嫌假冒保健食品。

2.销售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暗访中发现标示名称为维莱牌维莱钙片(酪蛋白钙)、维莱钙片(孕之钙)的产品为同一产品,却有两个不同的保健食品名称,两种不同的包装标识。普通食品*虫草王外包装明示或暗示改善性功能。有的产品适宜人群与批准内容不一致。

2013-05-24 10:21:33

颜江瑛:

(三)河南郑州航母城保健品批发市场

1.保健食品假冒批准文号、一号多用现象较为普遍。暗访中发现标示批准文号为卫进食健字(1998)第0227号的减肥金弹、标示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897的极品羊胎素等产品,与保健食品批准内容不符。有的经营者明知自己经营的产品为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但受利益驱动,将合法产品置于明处,非法产品置于暗地。大部分保健食品均在产品订货会上采购,现场无法提供任何产品追溯性的资料,未落实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无法查实产品的来源。

2.非保健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暗访发现标示为黔卫食字[2006]第060号的高效咽炎清、标示为川卫食准字(2006)第024号的风湿止痛宁、标示为黔卫食字[2008]第015号的胃舒康胶囊等产品,其产品标签上均标注功能主治、中药精品等内容。

2013-05-24 10:21:56

颜江瑛: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打击有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总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要求,既要从重从快,也要依法规、按程序一件一件处理到位。相关查处情况于2013年5月31日前上报总局。

(一)责成广东、陕西、内蒙古、广西、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查实,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假冒的保健食品,一律下架封存,监督销毁,同时要追查源头,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必须移交。

(二)责成陕西、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专项抽检中非法添加药物阳性的4批次产品涉及的采样单位,重点进行索证索票方面的检查,对违法添加的产品追查源头,非法经营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能查实生产企业的,要依法按程序进行查处;对制假售假窝点,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配合,严查严办,坚决取缔;对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涉嫌犯罪的,按照#!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05-24 10:22:36

颜江瑛:

(三)责成北京、湖南、浙江、福建、陕西、贵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专项抽检中核实的,外包装标示信息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21批次保健食品一律下架停售,查清生产企业的,要责令召回,并依法处罚。对不能溯源产品来源的相关经营企业要从重处罚。同时,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保健食品一律下架停售。

(四)责成北京、山东、河南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暗访涉及的3家保健食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违规的产品下架停售,追根溯源。对发布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宣传的,一律移交工商部门。

2013-05-24 10:23:03

颜江瑛:

另外,如果在工作当中发现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我们也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这是我们今天发布的#$个曝光的飞行检查、专项抽验以及暗访的相关信息。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我们一方面要及时发布有关的监管权威的信息,同时在工作当中,我们也感觉到有必要及时向公众发布一些安全提醒警示。针对我们发现保健食品非法宣传的特点,或者是这些违法犯罪分子所谓的特征,我们今天也想通过媒体来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免落入保健食品的非法宣传陷阱。我们也总结了一下,有五大陷阱,特别是在这个陷阱当中,我们也通过调查,特别是童敏司长他们前段时间的工作,发现老年人是保健食品市场当中#!大的消费群体,也是#!容易被“忽悠”的群体。根据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总结。

2013-05-24 10:23:14

颜江瑛:

老年人是保健食品市场#!大的消费群体,也是#!易被不良商家“忽悠”的群体。根据保健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辨别保健食品宣传真伪时,要注意五大非法宣传陷阱:

1.“药到病除”不可信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例如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海通牌奥复康片”,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传“美国奥康复,天天见奇效,前列腺肥大完全好了”等。

2013-05-24 10:30:13

颜江瑛:

2.“健康讲座”为促销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貌似专家、教授和老中医,或者一些主持人或演员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3.“免费活动”为洗脑

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百病。有些活动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2013-05-24 10:30:31

颜江瑛:

4.“权威证明”属虚构

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

如“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科学院指出,人类肠胃如果每天定植高活性、高含量的双歧杆菌,那么人类将可以与肠胃病绝缘,人类寿命有望达到140岁。”等无法证实的虚假广告内容。

5. “专家义诊”是骗局

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要警惕这五种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陷阱”。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

2013-05-24 10:30:44

颜江瑛:

我们根据前段时间的调查以及存在的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些形式,为了便于公司识别保健食品的坑蒙拐骗的陷阱,我们总结了这五个方面,便于媒体向公众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再次在此提醒大家,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不要相信违法的广告。

今天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曝光力度非常大的一次发布,通过新闻发言人来曝光我们检查的结果,目的是想尽快地要我们曝光的这些信息能够传输出去,要我们这些曝光的产品能够尽快下架,让我们的老百姓不要受骗上当,保护他们的健康。通过今天的发布会,我也希望我们的媒体能够参与到我们的监督来,通过你们的社会监督去查一查哪些生产经营企业没有将曝光的产品停售,同时你们也可以放宽你们的视野,不仅仅是在我们这儿曝光,我们希望你们发现的问题通过投诉举报向我们提供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危害公众健康的任何食品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另外我补充一个,我们在查处过程中发现这样的一种现象,有的经营商会说,记者到那儿去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经通知了,这个产品必须停售,你们为什么还销售?我们听到过有的经营企业的经销者说,我们没有接到通知。我可以告诉大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信息就是#!权威、#!及时的通知。任何生产者、经营者必须有责任对你的产品信息在国家权威信息发布渠道上获取。如果我们没发布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发布了,你作为一个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你就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地了解政府发布的信息,所以我们不需要对每一个企业去发书面通知,我们网上发的通知就等于告知了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同时我们网上发布的信息也是告知了公众怎样能够保护好自己。今天新闻发布会目的是一个,我们快速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公众健康。

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百度新闻)

 
(文/(责任编辑:郭韵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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