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出,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要抓住4项重点:从源头严防风险,全面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紧盯重点人群,严格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严守安全底线,着力加强危急重症救治;建立督查机制,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通知》要求,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借鉴传染病防控的成功经验,突出“严防、紧盯、死守”,全力维护每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健康。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在出生人口持续增长的形势下,2017年上半年,全国母婴安全形势总体较为平稳,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8/10万,大部分省份孕产妇死亡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出生人口持续保持高位,高龄高危孕产妇增加,优质资源分布不均匀,部分地区母婴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通知》指出,要落实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疗机构要发挥“警戒哨”作用。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对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黄、橙、红、紫”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措施,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完善危重救治网络。确保到2017年年底,省级要有若干个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均有至少1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
为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通知》要求省级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记者甘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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