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可纳入城镇医保体系
《意见》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保支付额增至6倍
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另外,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夹缝群体:纳入全民医保
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国家还将把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
医生:以技养医可多点执业
目前对医疗人才是封闭式的管理,医师不能到另一个医院执业。为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意见》指出,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农民:将获得更多医疗服务
进一步健全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从而提高农村医疗保障能力。
大学生:不再享受公费医疗
目前多数高校里计划内招收的大学生享受公费医疗,扩招生则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医改方案最终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不再享受公费医疗。
采写:本报记者严艳朱丰俊实习生石麦通讯员粤卫信南方日报记者刘茜张启孙晓素实习生王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