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达志
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这意味着,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需要政府履行其应尽职能,加大投入力度。这样的思路令人欣慰。
而此前有报道说:国家将会采取多种产权制度方式去改革公立医院,其中一部分将转为民营医院。而首先列入改制、整合的可能会是国有企业办的、部队办的公立医院。曾牵头制订第十套医改方案的项目负责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曾益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立医院转为民营医院涉及的只是极个别办得不好的、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的公a立医院,如厂矿医院等。选取合适的,双方愿意的公立医院进行改制,真正的目的是盘活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基本医疗需求。”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医改问题的新闻工作者,我对曾益新院士这段话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深感忧虑。公立医院转民营,我认为是理顺医疗服务乱象的一条必由之路,因为在确保那些承担国民基本医疗卫生保障的社区医院和其他基层卫生机构公立的前提下,将现有的其他公立医院逐步市场化以后,医疗服务市场的供需矛盾才可能得到真实反映,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各环节交易成本才可能降到最低程度,患者货比三家自由选择医疗服务的权利才可能实现。
改革开放30年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大体上说已基本建立。可是不知为什么,在医疗卫生服务这一块,我们却长期思想僵化,置基本常识于不顾。即便是“非福利国家”的美国,其基层医院也是官营的,居民小病根本无需出社区,而且基本不用自掏腰包。这就叫基本保障,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生得起病”。至于大病,患者则可以通过民间的或政府的医疗保险(保障)渠道,自主选择去哪家私营的大医院或专科医院就医。这些成熟的做法,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拿来略加改造,为我所用,而一定要东一榔头西一棒地穷折腾呢?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元卫生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这应该就是前几天媒体披露国家将“采取多种产权制度方式去改革公立医院,其中一部分将转为民营医院”的信息源头吧。可是《意见》并没有说“公转民”只是针对“极个别办得不好的、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的公立医院”啊!曾益新院士如是道之,给人的感觉是,政府似乎是想借医改甩包袱。须知,这完全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恰恰需要公家来办。你把它们全交给私人,让以赢利为目的的私人资本去想方设法让它们“维持正常运作”,其结果是什么,可想而知。而真正需要市场化经营的大医院,却仍维持其所谓的公立性质,确保其准垄断的地位。如果医改的方向就是这样,那不啻为倒退。
好在,《意见》对此问题的界定是清楚的。惟愿有关部门在制定下一步医改具体方案时,不要像有些专家所希望的那样,只是拿小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开刀。